本书从自康德到黑格尔以来的德国古典法哲学有关法权演绎的学说入手,系统呈现德国古典哲学家们对权利的哲学证明及其对现代权利理论的启示。以法权演绎为基本线索考察德国古典法哲学有关权利的哲学证明,是一个具有开创性的命题,在现有文献中,尽管有对这一主题在单个德国古典法哲学家笔下的论述的相关研究,但几乎没有一部著作以法权演绎学说为
本书首先讨论中国法理学研究方法的流变,认为立法学研究应当采取法社会学研究方法。在明晰方法论的基础上,接着以立法程序为主要线索展开法社会学分析,使用统计学等社会学方法探究法律体系的建构路径中立法技术的应用;阐明立法程序启动中立法提案的功能;以及以“条件成熟立法领域”法典编纂为对象,对立法机制进行了法社会学分析。最后,本书
全书内容包括事实错误的概念、范围、本质、形成原因、与认识错误的区别,对象错误、打击错误、因果关系错误的概念、范围、本质、结构、定性、典型案例,具体符合说和法定符合说的优劣,共犯中的事实错误等。本书提出了许多与通说不同的观点,如应当区分事实错误与认识错误,事实错误的本质是能否将故意犯未遂和过失犯既遂综合认定为故意犯既遂,
本书系顾培东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我国成文法体制下判例运用的理论与实践”(项目批准号:18ZDA138)的最终成果(结项鉴定等级为优秀),也是国内第一本系统研究我国成文法体制下判例运用的专著。本书从实然和应然层面全面审视我国成文法体制下判例运用所涉及的主要问题,对我国特定社会条件下判例运用的背景条件、依据以及
本书为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组织出版的“东方明珠大讲坛”第5辑(第41-50讲)的内容汇编,聚焦当代法治理论中的议题,内容涵盖企业合规制度的建设与评估、基本权利私人间效力的范式转型,以及人工智能、基因编辑与辅助生殖技术引发的法律与伦理问题,展现了法学与社会学、伦理学、科技研究的深度交叉。全书紧贴时代脉搏,具有学术前沿性。
本书主要选编了凯尔森的六篇论文,分为上下两编,即上编“法律科学之辨”,下编“纯粹法学说之辨”。上编分别阐述了纯粹法学说与其他三种研究进路的区别:一是(法)社会学,其实质将自然科学的方法运用于社会和法律领域;二是文化科学,它与规范科学一样源于新康德主义法学传统,但认为法属于涉及价值的文化现象,法律科学属于文化科学;三是自
本书首先是一种身体状态的呈现,或说是一种身体情景性的存在。本书在充分揭示对“身体”的普遍性共识与差异性认知的基础上,从多个层面深入而系统地探讨了对“身体”的法律规训问题,抓住“身体”这一“人”的根本载体,并由此客观造就了一个高效运转但又隐而不彰的“身体法治”模式及其秩序面相。同时,本书结合身体规训的变迁史,使得上述发现
本书出版于1814年,该书享誉世界,系萨维尼的重要代表作。萨维尼针对德国当时建议制定民法典的呼声提出了针锋相对的观点。他提出法起源于民族精神,设定了出众的法典的一般条件,并以罗马法与德国法为例对此加以说明。藉由全面批评已存的《拿破仑法典》、《奥地利普通民法典》与《普鲁士普通邦法》,他否认当时德国拥有制定一部民法典的能力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第三次科技革命浪潮席卷之下,新时代的各种法律问题层出不穷,特别是科学技术的应用过程中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复杂化和学科复合化。当代和未来法律问题的科际性、复合性或交叉性日趋显著。传统法学的既有分析框架,在科技与法律的交叉领域,已经日益面临变革和更新的重大挑战。国际上,从法律与社会科学的交叉研究,到法律与自然
本书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经济和金融犯罪的理论,包括概念、主要表现形式及其领域,探讨了腐败、影子经济、避税和洗钱的概念。第二部分介绍了经济和金融犯罪的主要经济和政治原因,并探讨了经济发展水平、税收压力、公共治理、公司治理和银行体系健全性等因素对腐败、影子经济和洗钱水平的影响。第三部分介绍经济和金融犯罪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