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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教义学展开
本书共分为五章,主要内容与核心观点如下。第一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个罪中极为罕见的法益观点分歧巨大的罪名,从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主要包括个人法益说、超个人法益说、双重法益说等繁复多样的理论学说。虽然目前观点众多,但鲜有学者专门研究该罪之法益证成规则,有的只是对该罪法益内涵的具体探讨,由此形成一种“学说丰富,规则缺失”的窘境。这种窘境致已有学说之法益选择的合理性不足,使其缺乏说服力。本章着力于探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益证成规则,基本逻辑为,首先在个人法益说与超个人法益说之间进行类别选择,然后确定具体法益,最后从反向对已有结论进行检验。这一法益证成规则体现了“正反双向考察,先后三重检视”的基本逻辑,本文在兼顾意思完整性与表述简洁性的基础上,将其称为“三重检视”模式。在该模式的指引下,根据立法原意、章节位置、构成要件等要素进行推导,并经过刑法法益的基本要求、行为要件的范围等标准检验,本书得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所保护之法益为信息自决权的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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