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法律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在惩治犯罪、社会管理、反腐倡廉、社会生活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其中不乏一些“精细化”管理的思维方式和制度设计,为后人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在一些零星碎片的记载中,也向我们反映了中国古代社会生活的另一面。本书是作者多年研究中国法制史的结晶之作,具体从中华律典、犯罪、刑罚、诉讼与审判、法律与社会、倡廉与肃贪、法律与生活七个方面展开,通过对历代法典的介绍和具体案例的分析,呈现中国古代法律文化之概貌。
《秦镜高悬:中国古代的法律与社会》只负责讲述有料有趣的中国法制史。
从这本书里,你可以找到下面这些问题的答案——
你知道哪些皇帝喜欢打人板子吗?
你认为“狸猫换太子”是无稽之谈吗?
你了解苏东坡“乌台诗案”的内情吗?
你觉得曹操“割发代首”是权术和奸诈的表现吗?
你知道我国古代就有“交警”和“城管”吗?
你相信我国古代竟有专门管理复仇和避仇的官员吗?
殷啸虎,上海市政协常委,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教授、研究员,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同济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2003年被评为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
前言
第一章 中华律典
第二章 犯罪
第三章 刑罚
第四章 诉讼与审判
第五章 法律与社会
第六章 倡廉与肃贪
第七章 法律与生活
后记
选自:曹操割发代首与古代髡刑
“割发代首”是中国法制史上的著名事例。据《三国志·魏志·武帝纪》注引《阿瞒传》记载,曹操某次出兵,行军途经一片麦田,便下令不准践踏麦子,违者处死。于是骑兵都下马扶麦,缓缓而行。偏巧此时曹操自己的坐骑突然受惊,驮着他跃入麦田,踏坏了一大片麦子。曹操便叫军中主簿给自己议罪。主簿认为,春秋之义,罚不加于尊,曹操乃全军主帅,可以免受处罚。但曹操认为,自己制定了法令,自己又触犯,以后怎么能叫别人遵守?由于自己身为主帅,不可自杀,但可自刑,于是拔剑割下了自己的头发。对于曹操割发代首之举,后人褒贬不一。有的认为这是曹操的“权术”,是他奸诈的罪状之一;也有的认为这是曹操执法不阿的表现,等等。然而,要真正了解割发代首这一举动,还应从“割发”这一行为本身在当时的法律意义说起。
割发,在古代刑法中被称为“髡”。《说文解字》:“髡,剃发也。”古时候的人认为,身体、皮肤和头发都受之于父母,不能有丝毫的损伤,否则便是不孝。因此,强行剃去须发,也与肉刑一样,被认为是对人的身体的损伤。《周礼·秋官·掌戮》中记载:“墨者使守门,劓者使守关,宫者使守内,刖者使守囿,髡者使守积。”把髡刑与墨、劓、刖、宫等刑罚等而视之,均属于损伤身体的肉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