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正面临着法治现代化之下加强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与法治后现代化之下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双重挑战,深入探索适合中国政治体制和司法体制的司法责任制,是实现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保障,也是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现实要求,更是实现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本书从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的内在逻辑和理论基础入手,对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与政治体制的关系进行再认识,廓清了司法责任的概念、功能和价值,在此基础上对审判权和检察权的性质、检察权和审判权的运行规律、法官和检察官的行为准则等重大理论问题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从而为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提供了重要理论支持,开拓了该领域学术研究的新视野,引领该领域研究进一步走向深入,并在理论和实践结合的基础上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
陈卫东,男,1960年7月生,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讲座教授,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及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律师业务研究所所长,中国检察学研究会副会长。
陈卫东1979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1983年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攻读诉讼法学研究生,1986年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之后攻读并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历任助教、讲师 、副教授,1997年晋升为教授。2012年12月4日,陈卫东入选2012年度法治人物。
绪论 第一章 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的理论和实践 一 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的内在逻辑 (一)重新认知司法 (二)司法的权力属性 (三)司法的运行机制 (四)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在我国的认识与发展 二 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的理论基础 (一)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起源于人民对国家集权的恐惧 (二)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由司法权的性质决定 (三)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是司法公正的保障 (四)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是司法责任的前提 三 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与政治体制关系之再认识 (一)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与党的领导的关系 (二)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关系 四 影响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的地方化因素及破解措施 (一)影响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的地方化因素 (二)破解司法权地方化的改革措施及评析 五 影响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的行政化因素及破解措施 (一)上下级法院行政化领导的历史渊源及危害 (二)破解上下级法院行政化领导的措施 (三)同级司法机关内部行政化的危害及破解措施 第二章 司法责任制的理论和实践 一 司法责任的概念解析 (一)基本界定 (二)我国的情况 (三)司法责任的相关关系梳理 二 司法责任的功能和价值 (一)司法责任的应然功能和价值 (二)我国司法责任功能和价值定位的反思与完善 三 司法问责事由 (一)域外司法问责事由考察 (二)域外司法问责事由的经验借鉴 (三)我国司法问责事由的完善 四 司法责任措施 (一)域外法司法责任措施考察 (二)域外法司法责任措施的经验借鉴 (三)完善我国司法责任措施 第三章 依法独立司法与司法责任相互关系理论 一 审判权和检察权的性质及运行机制 (一)司法概念的解读 (二)审判权和检察权的性质及运作机制 二 依法独立司法与司法责任的理论界分 (一)依法独立司法 (二)司法责任 三 依法独立司法与司法责任的相互关系 (一)理论上的分析 (二)实践中的构建 (三)未来的展望 第四章 法官行为准则 一 问题的提出 二 法官行为准则的解读 (一)法官职务行为的内涵 (二)法官职务行为的特征 三 联合国有关文件中的法官行为准则 (一)联合国《班加罗尔司法行为原则》及其《执行措施》 (二)《联合国争议法庭和联合国上诉法庭法官行为守则》 四 世界主要法治国家和地区的法官行为准则 (一)英美法系主要国家法官行为准则 (二)大陆法系主要国家法官行为准则 (三)我国香港地区法官行为准则 五 总结与启示 (一)法官行为准则制定的目的具有共同性 (二)世界主要法治国家和地区法官行为准则核心原则相同 六 我国法官行为准则考察 (一)我国法官行为准则的规范建设 (二)我国法官行为准则的指导原则 七 我国法官行为准则及现实表现问题解析 (一)我国法官行为准则规范建设存在的问题 (二)我国法官行为失范的现实表现 八 我国法官行为准则的改革与完善 (一)制定统一完备的《法官行为规范》 (二)明确法官行为准则的核心原则 (三)完备法官行为准则的规范体系 第五章 检察官行为准则 一 问题的提出 二 检察官行为准则的概念解读和界定 (一)实然意义上的检察官行为准则与应然意义上的检察官行为准则 (二)检察官行为准则的内容 三 检察官的角色与检察官行为准则 (一)检察官检察官行为准则 VS 公民公民伦理道德 (二)检察官/检察官行为准则 VS 公务员/公务员行为准则 (三)检察官/检察官行为准则 VS 法官法官行为准则 (四)检察官/检察官行为准则 VS 律师/律师行为准则 四 域外法检察官行为准则考察 (一)国际层面 (二)区域层面 (三)主要国家(地区)层面 五 总结与启示 (一)检察官的品行义务 (二)检察官的专业性 (三)检察一体 (四)检察官的独立性 (五)检察官的中立性 (六)遵守正当法律程序 (七)保守职业秘密 (八)利益冲突与回避 (九)检察官的公开言论 (十)检察官的政治活动 (十一)检察官的社交活动 (十二)检察官的兼职 六 我国检察官行为准则考察 (一)我国检察官行为准则的渊源 (二)我国检察官行为准则的内容考察 (三)我国检察官行为准则的特点 七 我国检察实践中的突出问题——以检察职能的履行为重心 八 我国检察官行为准则的改革与完善 第六章 司法问责程序机制 一 司法问责程序机制概述 (一)司法问责程序机制属性 (二)司法问责程序机制功能 (三)司法问责程序机制构成要素 二 司法问责主体 (一)与司法问责主体相关的两个范畴分类 (二)域外司法人员问责主体设置模式 (三)我国司法人员问责主体设置模式 (四)我国司法人员问责主体设置模式变革 三 司法问责程序 (一)司法问责程序的两种模式——司法性问责与行政性问责 (二)域外司法人员问责程序主要模式 (三)我国传统司法人员问责程序模式 (四)我国司法人员问责程序模式的转换 (五)我国司法性问责程序原则与内容——以司法惩戒委员会为例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