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不正当竞争四个方面,以法条为基础,对精选的262个知识产权常见问题予以分析解答,旨在为读者了解知识产权知识提供帮助,为权利人处理相关问题提供指导、支持。书中所选的知识产权典型问题是从作者承办的大量的知识产权案例中提炼出来的,对于拥有知识产权的个人或企业,防止和制止知识产权不恰当处分行为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人类进入21世纪,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日益凸显。随着知识产权价值的增加,社会对其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对于某些企业或个人来讲,其全部资产或核心资产可能就是知识产权,了解知识产权将有助于权利人正确地认识自己所享有的知识产权,并正确地处理这些知识产权。本书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不正当竞争四个方面,以法条为基础,对精选的262个知识产权常见问题予以分析解答。选取问题典型,分析解答专业,有很大的参鉴价值。
前言
人类进入 21 世纪以来,知识产权在社会中越来越凸显出其重要性,不仅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员需要了解知识产权相关知识,对于普通人来说,也应当了解一定的知识产权基本知识,这种了解并非要熟知,而是对自己所涉及的知识产权是什么及如何交易等问题能有一个清晰的判断。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也就是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权、商号权等权利。这些权利中又包含很多权利,如版权所包含的权利有 17 种以上,每一项权利所涉及的范围完全不同。比如,复制权与发行权,其区别在于:取得发行权而未取得复制权,仅可销售,但不能实施复制;同样,取得复制权而未取得发行权,仅可复制,但不可发行。这种差异在每一项知识产权权利中均有体现。普通人了解一定的知识产权基本知识并非多余,我们看到,随着知识产权价值的增加,社会对其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对于某些企业或个人来讲,其全部资产或核心资产可能就是知识产权,如某位小说作家,他所享有的小说作品的版权可能就是他经营的全部资产。了解知识产权将有助于权利人正确地认识自己所享有的知识产权,并正确地处理这些知识产权。这也是我写作本书的主要目的,就是让更多的普通人,特别是拥有知识产权的个人或企业了解一定的知识产权基本知识,避免及防止发生对自身知识产权不恰当处分的行为。望与各界共勉、同行。
王国华
2025 年 6 月
王国华
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2007年从事法律工作至今,专注于知识产权法律业务领域,担任多家制造型企业、科技公司、文化经纪公司的法律顾问,帮助多家企业及多位知名人士维护知识产权,帮助多家企业建立知识产权风险控制制度。成功代理数百起知识产权案件,带领的团队被评为“中国十佳优秀知识产权诉讼律师团队”,代理的多起知识产权案件被评为“中国十大知识产权案件”。著有《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解析》《知识产权风险防范须知》等著作,多次参与中国知识产权立法修改活动。
目录
第一章 著作权
第一节 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1.什么是作品
2.什么是著作权
3.著作权和版权的关系
4.什么是创作
5.什么是创意
6.创作和创意的关系
7.什么是盗版
8.著作权包含哪些权利
9.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包含哪些权利
10.著作权是如何获得的
11.作者何时开始享有著作权
12.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作品有哪些
13.什么是时事新闻
14.时事新闻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
15.什么是官方译文
16.官方译文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
17.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
18.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有哪些
19.什么是文字作品
20.什么是口述作品
21.什么是音乐作品
22.什么是戏剧作品
23.什么是曲艺作品
24.什么是舞蹈作品
25.什么是杂技艺术作品
26.什么是美术作品
27.什么是建筑作品
28.什么是摄影作品
29.什么是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30.什么是图形作品
31.什么是模型作品
32.什么是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第二节 著作权人及权利归属
33.著作权人有哪些
34.对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主体有哪几类
35.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进行出版是否需要得到原著作权人的许可
36.两人以上合作创作完成的作品如何使用
37.什么是汇编作品
38.数据库是否属于汇编作品,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
39.电影作品著作权归谁所有
40.电影作品和类电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的作者是否有权单独行使著作权
41.使用他人作品摄制电影或类电作品是否可以对作品进行必要的改动
42.单位对工作人员完成的作品是否享有著作权
43.美术作品的原件所有权转移,作品的著作权是否转移
第二章 商标权
第一节 商标基本知识
118. 什么是集体商标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集体商标的作用是向消费者表明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者范围来源于该集体成员。集体商标是“封闭型”的,不是该组织的成员不得使用该集体商标。
集体商标属于由多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社团组织,即表明商品或服务源自某一集体组织,如某一特定的行会、商会等工商业团体或其他集体组织。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才可以提出申请,并取得集体商标权。通常该集体组织不使用集体商标,由组织成员使用,非组织成员不得使用,且每个成员的使用权利是相同的,不存在隶属关系。集体商标采取统一的管理制度,包括使用费等制度,当成员退出时,就不得再使用该集体商标,新加入者自然也拥有了使用集体商标的权利,成员身份不得转让,仅可自己使用集体商标。集体组织可以转让集体商标,但是受让人应具有相应资格,并非任何主体都可以成为集体商标的受让人。
地理标志可以作为集体商标注册,其商品符合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依据其章程接纳为会员;不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也可以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无权禁止使用以地理标志注册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