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法之名:司法的程序沟通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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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分为四编,分别为第一编法律沟通的悖论、第二编法律自我再生产的司法进路、第三编司法沟通的程序主体性原理、第四编司法治理与现代性。全书从司法的程序沟通的传统理论和现实反思出发,以司法沟通的演进和理论分析为脉络,结合司法沟通的现实案例分析,讨论和分析了司法的程序沟通的司法进路、主体性原理和司法治理的现代性演进,以及司法如何进一步改革以实现司法的价值,进而为我国司法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学术参考和理论借鉴。
陈洪杰,南京大学法学院副研究员,厦门大学法学院博士,师从厦门大学齐树洁教授。研究领域:民事诉讼法;司法体制;法学方法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