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本借助真实案例探索社区矫正工作风险防控与工作创新的简明教程,对当前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具有很好的借鉴和反思意义,旨在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防范执法管理风险、实现职业安全与发展提供新鲜的案例指导和启示思考。本书内容严谨,可读性强,尤其是 “启示与思考”部分,既有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警示内容,又包含对健全社区矫正制度的若干思考与建议。
敖翔,“社区矫正宣传网”编辑。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从事社区矫正工作5年,熟知社区矫正涉及的法律、法规、刑事司法政策,熟练掌握社区矫正的业务流程,目前也在重庆金牧锦扬律师事务所工作。已获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获取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司法人权中心特聘研究员聘书。参与编写过《加强区县社区矫正机构建设是做好社区矫正的关键》第三卷,《区县社区矫正机构的布局和功能浅析》第四卷,《社区矫正队伍配置的思考》第五卷,《社区矫正法治研究》等著作。
周娟,助理讲师,先后撰写、发表《发展职业教育,促进社区建设》《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优势》等十余篇文章,目前主要研究社会治理、社区矫正方向。
第一章玩忽职守类犯罪1
弄虚作假失职严重玩忽职守被判徒刑4
对象脱管未提撤缓酿成再犯依法问责8
履职不实假释重犯虚假考核两人被判12
监外失察未提收监对象犯罪苦果自担15
玩忽职守助逃避罚天网恢恢数罪并罚20
对象脱管重新犯罪怠于监管追责后悔24
假释犯脱管犯重罪司法所长弃责判缓27
疏于管理造成后果工作人员要担刑责30
缓刑对象脱管杀人依法追责矫正干部33
伪造资料应付检查专职人员渎职被查36
未按矫规履职尽责协理人员依法追责40
第二章滥用职权类犯罪45
不遵规定滥用职权专职社工依法判缓48
受贿枉法私改决定矫正股长数罪并罚53
没有依据乱收费用局长三人依法被惩60
擅做决定不提撤缓矫正股长犯罪被判64
伪造应付未提收监司法所长追责悔晚67
第三章受贿类犯罪69
接受吃请索贿财物徇私舞弊终被判刑72
贪图享乐索贿受贿依法受刑警钟长鸣76
利用职务索贿受贿法纪不容终遭重罚79
不慎交友受贿徇私违规用权被判刑罚82
假借顾问隐蔽索钱矫正科长判刑十年85
受贿枉法协管同责专职社工被判一年88
第四章贪污类犯罪93
巧立名目收取财物占为己有构成贪污95
虚构事实骗取资金被判贪污成为罪人99
第五章无罪篇105
矫正对象被判死缓因果无关刑责可免108
有严重犯罪要倒查无必然因果免刑罚113
依法矫正要求严格履职尽责不担刑责117
尽责履职略有瑕疵依法无罪但要深思121
第六章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127
矫正执法僵化死板检察建议解决困难131
对象遵法贡献突出检察建议减刑实现134
检察建议助力矫正促进执法严格规范137
检察建议纠正错误判处罚金上缴国库141
外出经营遇到困难检察助力破解难关143
附录社区矫正有关法律、法规汇编147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147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15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17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节选)17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节选)178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节选)180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182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节选)185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8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190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1
中组部人社部监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19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199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209
后记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