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制度创始之初就体现了平等和人权保障的理念,中国实施法援有助于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项制度在中国从无到有、从有到优,是一代代法律人艰苦奋斗、推进社会正义的结果。
本书从法律援助的概念、功能及性质等基础理论出发,以规范分析的角度对各地法律援助地方立法进行了比较细致的考察,总结了法援制度的目的与责任、范围与程序,指导民众如何申请法援,进而实现个人的诉权。后通过问卷,对民众、律师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分析社会诸阶层对中国法援制度的社会认知度,提出了完善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对策和建议,如国家责任、社会动员、财政支持和防止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制度,其专门立法开始于2003年国务院颁布《法律援助条例》,这时起法律援助成为一种制度,开始在全国推开。继后在普通法如刑诉、民诉和行政诉讼法律规范就法律援助内容做了增补。此外,《残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特殊群体保护法都有专条规范法律援助。法律具体在刑事诉讼方面规定了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包括侦查讯问、审查起诉、自诉、辩护等。在民事诉讼方面规定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包括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支付劳动报酬、见义勇为的民事权益、工伤交通医疗事故、家暴、环境污染等。在行政诉讼方面规范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包括社会保险与*低生活保障、抚恤金、国家赔偿。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推行,落实中国宪法规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每个公民享有平等的司法请求权,当遇到不公平待遇、不公正处理时,每个公民都不因经济原因、不因身体残疾等而无法行使救济权利。因此,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是中国人权保障的重大发展,是具体救助无能失能者的救济措施,体现新时代司法文明的一种有效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