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书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委托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和国际法学院组成课题组完成。中国政法大学杜新丽教授担任课题负责人并主持编写工作。继《“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际仲裁制度研究(4)》选择瑞士、印度尼西亚、西班牙、巴基斯坦、土耳其、越南仲裁制度作为研究对象之后,编写组又选取了巴西、菲律宾、罗马尼亚、南非、尼日利亚、老挝6个国家,在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对其仲裁制度进行系统研究。本书紧紧围绕“一带一路”倡议,通过广泛收集资料、认真调查研究、积极思考探索,对选取的6个国家仲裁制度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深入研究:仲裁制度的历史沿革;仲裁法律制度与实践;仲裁机构的设立及其特点;法院对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中国当事人在交易中的争端防范和解决。尤其是对中国企业在上述6个国家的商事活动中如何规避风险、合规经营、有效解决争端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并结合实际提出了详细的建议。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覃华平副教授撰写“巴西仲裁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师薛童博士撰写“菲律宾仲裁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师李伯轩博士撰写“罗马尼亚仲裁制度研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师张建博士撰写“南非仲裁法研究”;山东政法学院教师刘敏敏博士撰写“尼日利亚仲裁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王林叶博士撰写“老挝仲裁制度研究”。
初稿完成后,贸仲仲裁研究所李兵主任对本书进行了统稿,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党委书记兼副秘书长徐延波、原党委书记兼副秘书长李虎、仲裁院副院长谷岩等对本书进行了审稿。贸仲仲裁研究所的粟撒、张蓓、赵劲欣、梁意、许天舒亦为本书的数据收集、文字核校、排版印刷等工作付出了大量努力。在此一并表示由衷感谢!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是世界上主要的常设商事仲裁机构之一。贸仲以仲裁的方式,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国际、国内的经济贸易争议以及国际投资争端。
贸仲总部设在北京,随着业务的发展,目前已在中国内地先后设立了华南分会、上海分会、天津分会、西南分会、浙江分会、湖北分会、福建分会、丝绸之路仲裁中心、江苏仲裁中心、四川分会和山东分会。贸仲还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了香港仲裁中心,在加拿大温哥华设立了北美仲裁中心,在奥地利维也纳设立了欧洲仲裁中心。
贸仲的《仲裁员名册》中有1441名仲裁员,均为国内外仲裁或其他行业的知名专家;其中,外籍及我国港澳台地区仲裁员408名,分别来自65个国家和地区。现行有效的规则是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录
第一章罗马尼亚仲裁制度研究
一、罗马尼亚仲裁制度发展的历史沿革
二、罗马尼亚仲裁法律制度综述
三、罗马尼亚的仲裁机构
四、罗马尼亚法院对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五、中国当事人参与罗马尼亚仲裁的建议
附录一:罗马尼亚《新民事诉讼法》第七编第四章
Romanian New Civil Procedure Code Book Ⅶ International Civil Proceedings Title Ⅳ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and the Effects of Foreign Arbitral Awards
附录二:《罗马尼亚国家工商会国际商事仲裁院仲裁规则》
Arbitration Rules of the Court of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Arbitration of the Chamber of Commerce and Industry of Romania
第二章尼日利亚仲裁制度研究
一、尼日利亚仲裁制度发展的历史沿革
二、尼日利亚仲裁法律制度综述
三、尼日利亚的主要常设仲裁机构
四、尼日利亚法院对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五、尼日利亚仲裁法律制度的现代化改革
六、对中国当事人的建议:理智选择与积极参与尼日利亚仲裁
附录一:2004年《尼日利亚仲裁与调解法》Nigerian Arbitration and Conciliation Act 2004
附录二:2019年《尼日利亚仲裁与调解法修正案》(英文版)
Nigerian Arbitration and Conciliation Act(Repeal and Enactment)Bill,2019(HB.91)
第三章菲律宾仲裁制度研究
一、菲律宾仲裁制度发展的历史沿革
二、菲律宾仲裁制度综述
三、菲律宾的主要仲裁机构
四、菲律宾国内仲裁法概述
五、菲律宾国际仲裁法概述
六、菲律宾法院对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七、对中国当事人的建议
附录一:菲律宾《仲裁法》
Arbitration LawRepublic Act No.876
附录二:菲律宾《替代性纠纷解决法》(节录)
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ActRepublic Act No.9285
第四章老挝仲裁制度研究
一、老挝仲裁制度发展的历史沿革
二、老挝经济商事争议解决法律制度综述
三、老挝的经济商事纠纷解决机构与司法监督机制
四、仲裁裁决在老挝的承认与执行
五、对中国当事人在老挝进行争议解决的建议
附录: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和平,独立,民主,团结,繁荣
2010年12月17日,《老挝经济纠纷解决法》,万象,国会第06/NA号案
Lao People’s Democratic Republic Peace Independence Democracy Unity Prosperity National Assembly Ref:06/NA Vientiane Capital,Dated 17 December,2010 Law on the Resolution of Economic Disputes
第五章巴西仲裁制度研究
一、巴西仲裁法律制度概况及演进
二、巴西现行仲裁法律制度介绍和评析
三、巴西仲裁机构及其规则
四、中国当事人在巴西仲裁及注意事项
附录一:巴西《仲裁法》
Brazilian Arbitration Act
附录二:巴西《调解法》
Brazilian Mediation Act
附录三:巴西—加拿大商会仲裁与调解中心《仲裁规则》
CAM-CCBC Arbitration Rules
附录四:巴西—加拿大商会仲裁与调解中心《调解规则》
CAM-CCBC Mediation Rules
第六章南非仲裁法研究
一、南非仲裁立法的演进与发展概况
二、南非仲裁立法的基本制度及关键条款
三、南非的仲裁机构及调解机构
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南非的发展
五、投资条约仲裁在南非的演变与前景
六、第三方资助在南非商事仲裁中的发展趋势
七、对中方当事人选择在南非进行仲裁的若干建议
附录一:1965年《南非仲裁法》
South Africa Arbitration Act 1965 Arbitration Act 42 of 1965
附录二:2017年《南非国际仲裁法》
South Africa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Act 2017
Act No.15 of 2017 Laws Repealed or Amended
附录三:《南非仲裁基金会仲裁规则》(2014年2月修订)
Arbitration Rules of the South African Arbitration Found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