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司法文明指数报告2015》通过对我国司法文明状况进行实地动态监测,从普通人的视角,调查和评估可能影响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司法文明状况,展现司法文明程度的综合指标,以直接调查数据为基础,以直观图形呈现出来,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本地司法文明发展的满意度。
在本次调查中,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在安徽、北京、福建、广东、贵州、海南、黑龙江、湖北、吉林、江苏、内蒙古、宁夏、青海、山东、山西、上海、四川、云南、浙江、重庆共20个省、市、自治区进行了调研。本次调研以个人为调查对象,以调查问卷为采集形式,以公民对于司法文明指数所包含各个方面的个人认识集合为统计总体。通过在上述20个省、市、自治区分发公众卷(主体问题22题)和专业卷(主体问题38题)两类问卷,得到了共计16 037份调查问卷(其中公众卷11 986份,专业卷4051份)。我们对这些问卷中所包含的各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以便深入了解我国司法文明状况。
为了对司法文明调查数据进行更为有效的挖掘,我们在频数分析和主体问题及基本情况间交叉分析的基础上,利用主体问题间的交叉分析、相关性验证和比较分析等数据统计分析方法,对数据进行深入挖掘。其中,交叉分析的意义在于探寻数据之间的内在联系;相关性验证的目的在于探讨数据之间是否存在某种依存关系,以及依存方向和程度;比较分析的作用则在于,通过对同一主体问题不同受访人群答案的分布情况进行比较,描述数据间对应关系,进而挖掘不同群体受访者主观感受间的异同。课题组将2014年和2015年所考察内容相同的题目进行跨年对照分析,目的在于深入分析司法文明发展情况。
本书将以司法文明指数的衡量指标为划分依据,向您展示通过上述数据分析方法得到的数据分布情况,并通过归纳性推理展示易读性数据分析结果,发现隐藏在数据下的内在联系,揭示数据中隐含的、先前未知的、有潜在价值的信息,从而直观呈现受访者对我国司法文明状况的主观感受,进而为研究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奠定基础,最终起到全面推进我国司法文明进程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