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协议是常见的垄断行为类型。
《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法调整/南开大学法学院学术文存》旨在全面讨论关于垄断协议的理论与规则,在比较研究基础上进行原理提炼,依托原理分析具体问题的处理方法,对中国相关立法与实践进行解读、评价,并就其完善方法提出具体建议。
《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法调整/南开大学法学院学术文存》共六章,分为四个部分,约25万字。第一章依托相关竞争经济学原理,澄清垄断协议的合法性评判标准,即垄断协议的合法性最终取决于其积极效果与消极效果的权衡,并建立了可行的的基本分析步骤;第二章为“垄断协议的认定”,即对当事人行为的“消极效果”的考察过程,并提出垄断协议的认定标准及其认定方法;第三章详细阐述评价垄断协议违法性的标准;第四、五章详细论述了各种横向协议和纵向协议;第六章结合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对我国立法及司法提出可行性的建议。
《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法调整/南开大学法学院学术文存》对目前我国完善反垄断法中关于垄断协议的内容立法具有重要的价值。
1997年初在好友冯果同学——即现在著名的冯果教授建议下,确定以反垄断法作为博士论文选题,从那时算起,投身这一学科已超过二十年时间,但真正开始学术生涯是在2002年,我离开了工作十年之久的武汉大学出版社,到中南大学法学院任教,自那时算起,也有十五年多了。三年后调动到湖南大学,2011年5月又到了南开大学。我对自己生活过的每一个城市、每一所学校充满感激,但对于个人的学术成长来说,最难忘怀的是岳麓山下的艰苦岁月,在近十年的时间里差不多可以说一天也没有浪费过,现在似乎终于到了可以有所收获的时候。
由于正式走上学术岗位较迟,内心里一直处于追赶的状态。2003年元旦过后为自己规划了一下未来的道路,打算以五年时间完成一个“三步走”的计划,首先就欧盟、美国反垄断法分别写作一本五六十万字的专著,然后在比较研究基础上梳理中国反垄断法理论体系,并形成一部同等篇幅的综合性著作。开始实施之后立即发现这计划可不轻松,在其每一个操作环节上所遇到的难度都远远超过思想准备,每一天的研究任务都无法按时完成,还有许多关口如蜀道之难,计划的完成不仅遥遥无期,甚至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根本看不到成功的希望。意志动摇是经常性的,所幸的是终于坚持了下来。回想起来,最关键的考验似乎是在资料的技术性解读环节,要把成百万字枯燥、冰冷、前言不搭后语的外国法律条文以及飘忽、绕口的外国判例资料分解成尽可能细小的零件进行剖析,再由此得出的零散、破碎且相互矛盾的理解中提炼出逻辑、梳理出脉络最终转化成理论式表达,这一过程中所经历的煎熬至今刻骨铭心。不过随着对专业内容了解的增进,思考能力的增强,就有能力体会到学术的乐趣了。对一手资料进行无微不至的解读是对学术态度的基本考验,沿着这一方向不断追根问底,就能一层层拂开云雾,越来越深入地揭示规则背后的原理,因此这也是积蓄学术功底的最关键环节,是一定要跨过去的,否则只能停留在概念炒作的层面低水平徘徊,是接触不到真知的。
许光耀,1967年生江苏省徐州人。法学博士。曾任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2011年5月起为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反垄断法、国际私法。从事反垄断法研究二十余年,代表性著作为《欧共体竞争法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欧共体竞争立法》(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欧共体竞争法经典判例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国际私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代表性译著为《联邦反托拉斯法——竞争法律及其实践》(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第一章 竞争经济学基本原理
第一节 绪论
第二节 西方竞争经济学理论回顾
一、古典经济学派的自由竞争理论
二、新自由主义与完全竞争理论
三、垄断竞争理论
四、有效竞争理论
五、产业组织理论
六、芝加哥学派
七、后芝加哥学派
八、我国《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垄断协议的认定
第一节 垄断协议概述
第二节 欧盟竞争法对“协议”的证明
一、协议
二、行业协会的决议
三、协同行为
第三节 美国法的明示通谋
一、明示的通谋与默示的通谋
二、美国法对明示通谋的证明
第四节 美国反托拉斯法的“默示通谋
一、默示通谋概述
二、波斯纳用于”发现和证明通谋“的“经济学进路”
三、霍温坎普的意见
第五节 “垄断协议”一词中的“垄断”
一、“垄断”的认定标准
二、横向协议与纵向协议
三、横向“垄断”协议的证明
四、纵向协议构成垄断行为的证明
第六节 垄断协议的主体
第七节 关于我国反垄断法相关规定的评析
一、我国反垄断法关于垄断协议的规定
二、对于上述规定的评析
……
第三章 判定垄断协议违法性的标准
第四章 横向协议的反垄断法调整
第五章 纵向协议的反垄断法调整
第六章 横向垄断协议宽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