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是多数群众收入的主要来源,是使群众过上幸福美满生活的基础和保证,同时工资分配又是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调动劳动者积极性、创造性的重要杠杆和工具。本书是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从事工资收入分配方面的专家学者,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重大课题“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工资收入分配改革发展重大史料研究”研究基础上集体智慧的结晶,是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演进过程、成效与经验等的真实写照。
前 言
工资收入分配问题是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工资既是发展经济、增强社会活力、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杠杆,也是与人民群众关系最密切、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对于大多数工薪阶层来说,工资也是劳动者及其赡养人群最主要的生活来源。“四十而不惑”,40年前,我国开始了改革开放的崭新篇章,历经40年的岁月变迁,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变。作为国家社会经济重要制度之一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也历经了40年的探索、改革、发展完善的过程。站在进入新时代的历史节点,回眸40年前,用历史的眼光审视我国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发展的40年,可以更好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使人民早日过上美好生活,在更深的层面上推进工资收入分配改革,在更高水平上实现收入分配的公平公正,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中国梦奠定收入分配的制度基础。本书是在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8年重大科研项目“改革开放40年工资收入分配重要史料研究”基础上整理而成,研究范围以工资性收入分配为主,不包括国民和居民收入分配以及再分配等内容。
本书按照时间顺序,利用翔实的资料总结了我国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的演进、成效与经验,以及不同历史时期的改革举措,采用边叙边议、以叙为主的方式,着重分析了不同时期工资收入分配改革的指导思想、制度安排、具体政策、运行效果等。项目团队成员深入研究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历届党中央重要会议、历年“两会”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国家主管部门关于工资改革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重要讲话精神,访谈了不同阶段工资收入分配改革政策的参与者、见证者及亲力亲为者,并深入部分省市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调研,在此基础上形成本书稿。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呈现不同的阶段性特征,反映在工资收入分配制度上,是其在不同时期对劳动力资源的引导和配置以及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各个时期发挥的重要杠杆作用,从而成为政府宏观调控、企业激励的重要手段和工具。将工资收入分配置于国家社会经济整体发展中去思考、分析,是本书研究的重要特色。
本书共分为两个部分七章,第一部分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总结40年工资收入分配改革的经验、成效,是本书的重点;第二部分对工资收入分配改革的主要成就、基本经验和未来改革愿景及方向做了阐述。全书由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谭中和组织、设计、统稿并执笔引言和第二部分,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研究室主任王霞研究员、副主任胡宗万副研究员、王宏副研究员,企业薪酬研究室主任刘军胜研究员、副主任常风林等同志分别执笔第一部分各章节,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研究室副主任孙玉梅副研究员、许英杰博士,企业薪酬研究室肖婷婷、钱诚博士和贾东岚助理研究员分别收集整理了有关重要文献史料,贾东岚同志承担了大量的研究和联络等事务工作。特别感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副部长何宪同志、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宋晓梧同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原所长苏海南同志,他们是我国工资收入分配改革的亲力亲为者和改革见证者,为本书提供了丰富而有宝贵价值的收入分配改革素材和史料,并对课题研究给予大力指导和帮助。感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政策研究司的领导和同事对课题研究方向、方法及内容给予的指导帮助,感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工资福利司的领导和同事对文稿提出弥足珍贵的修正建议,同时感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给予的支持和帮助。由于课题组水平和能力限制,加上时间紧迫,我们深感本书存在诸多缺陷和不足,甚至错误,期待从事工资收入分配的前辈和专家学者及同事给予批评指正。
谭中和
引 言
改革开放40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方针政策的正确指导下,我国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地向前推进,并且表现出鲜明的阶段性特征,总结起来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978~1992年是以恢复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为主要目标的改革探索阶段。新中国成立之后,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建设过程中,对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条件下以按劳分配为原则的工资分配制度进行了初步探索。但由于过分强调按劳分配的过渡性、暂时性,以及可能导致的贫富悬殊和分配不公,尤其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左”倾思想的影响,按劳分配实际上演变成了平均主义大锅饭,甚至“按政治态度”分配。改革开放后,我国确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方针,迫切需要在思想上肃清关于按劳分配的不正确观点,在实践中通过按劳分配激励干部工人积极努力工作,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1978年,在邓小平的指导下,国务院政治研究室的同志撰写了《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一文,进一步强调“按劳分配就是按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根据这个原则,评定职工工资级别时,主要是看他的劳动好坏、技术高低、贡献大小”。这一阶段的主要改革内容是按劳分配原则的重新确立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探索。一是启动企业工资制度改革,打破“大锅饭”,赋予并逐步扩大企业分配自主权,全面恢复实行奖励和计件工资制度。二是改革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推行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制度,建立了工资随经济效益浮动的能增能减机制。三是构建工资分级分类管理体制,逐步扩大企业工资分配自主权。根据企业所有制、行业不同以及企业改制、竞争程度不同,实行分级管理、分类调控和分类指导的政策。四是进行企业内部工资制度改革探索。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各类企业开始打破八级工资制,进行自主选择内部工资制度探索,许多企业相继实行了结构工资制、岗位技能工资制、岗位绩效工资制,将个人劳动与企业效益挂钩,扩大工资差距,拉开档次,充分体现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熟练劳动和非熟练劳动、繁重劳动和非繁重劳动之间的差异。
1993~2002年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工资制度改革创新阶段。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工资收入分配改革,是与我国所处历史发展阶段和经济建设目标模式相适应的,体现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决定分配关系的基本经济规律。党的十二大确定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其分配制度就是按劳分配,在具体的工资分配政策上,打破等级工资制,将分配与劳动成果、企业效益等挂钩;党的十三大做出了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重要判断,并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了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在分配方式上要求除了按劳分配外,承认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如随着股份制经济的产生,就会出现股份分红,私营企业雇用劳动力就会带来非劳动收入等。对于这些不是按劳分配的收入,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只要是合法的,就应当允许”,确认了我国基本分配制度由之前的单纯强调按劳分配,改为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在收入分配上,确立了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基本原则,并提出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这一阶段工资收入分配的主要特征如下。一是确立了“市场机制决定、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控指导”的改革目标。二是进一步改革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推行岗位技能工资制,探索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办法。三是改革工资总量管理方式,改进完善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办法。部分企业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的试点。四是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机关实行职务级别工资制,事业单位根据不同行业等情况分别实行了符合各自特点的工资制度。五是加大了运用法律和经济等手段调节工资收入分配的力度,建立了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等政府对工资的宏观调控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个人所得税制度。另外,这一时期在收入分配方面的一个重大突破,就是提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二次分配力度。
2003~2012年为建立按劳分配与按要素贡献分配相结合制度的改革深化阶段。改革开放后我国在基本分配理论和制度探索中,承认按要素分配,是对马克思主义分配理论在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实践中的继承、创新和发展。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了需要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础上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激励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所有制结构和产权结构的多样性,决定了在分配方式上的多样性,也决定了按要素分配的必然性和必要性。党的十六大提出“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是这一阶段工资收入分配改革的最主要特征。在具体分配政策上,一是加大了对经营管理人员的激励力度,在实行经营者年薪制基础上,部分企业试行了股权激励办法、企业年金制度和规范职位消费等措施。二是建立健全科技人员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实行按岗位、按任务、按业绩定酬的办法。三是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四是探索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部分企业开展了企业内部职工持股、技术要素入股等试点。五是继续扩大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实施范围,全面建立了最低工资制度。六是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并进行了税制改革,调整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
2013~2018年是构建共享和按要素分配体制机制的改革完善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力度之大、范围之广、任务之艰巨、影响之深远前所未有。一是出台了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中央和地方国企负责人薪酬分配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负责人薪酬与职工收入分配关系进一步理顺,在社会上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二是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坚持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改革方向,建立健全同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同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国企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监管体制,充分调动国有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三是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和优化工资结构,建立与经济发展和社会工资水平相适应的增长机制,在公务员中实行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制度,探索实行符合法院、检察院以及公立医院特点的工资制度等。四是进一步完善工资宏观调控政策,开展了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和企业职工工资的调查比对,以及建立企业薪酬调查信息发布制度。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并继续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迈向富裕。
当前,我国已进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时代。展望未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将进一步深化,人民群众将分享到更多、更实惠的发展成果。
谭中和,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原副院长。
引言001
第一部分 发展历程
第一章 以恢复按劳分配为主要目标的改革探索阶段(1978~1992年)
第一节 重新确立按劳分配原则
第二节 分期分批调整工资和恢复奖励、计件工资制
第三节 企业工资制度改革
第四节 机关、事业单位结构工资制改革
第二章 初步搭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工资制度框架阶段(1993~2002年)
第一节 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工资法律规范
第二节 建立最低工资制度
第三节 探索企业经营者年薪制
第四节 推行岗位技能工资制
第五节 初步建立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体系
第六节 建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第七节 机关与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分离
第三章 建立按劳分配与按要素贡献分配相结合制度的改革深化阶段(2003~2012年)
第一节 坚持按劳分配与按要素贡献分配相结合
第二节 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第三节 健全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
第四节 全面推行国有企业负责人年薪制
第五节 探索股权激励制度
第六节 建立科学合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和增长机制
第四章 构建共享和按要素分配体制机制的改革完善阶段(2013~2018年)
第一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第二节 十八大以来收入分配改革成就
第三节 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
第四节 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
第五节 促进重点人群提高工资收入水平
第六节 积极稳慎推进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第二部分 主要成就、经验总结与展望
第五章 中国工资收入分配40年改革主要成就
第六章 40年工资收入分配改革的基本经验
第七章 未来展望
附录
附录1 大事记
附录2 历年GDP,全国企业、事业、机关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及居民收入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