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中国人民大学海商法保险法研究所的系列刊物,本卷选取了多位学者、保险实务人员、法官、保险监管干部等科研成果,既肯定了《保险法》对规范调整保险市场的价,又提出了修改和完善我国《保险法》的建议,有利于我国保险法律体系的健全和发展。
建设保险强国的必要部分:构建多层次保险法律制度体系
(代 序)
为了落实“新国十条”提出的到2020年“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的宏伟目标,中国保监会于2016年8月发布《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成为我国保险业在“十三五”开局之年的大事件。该《纲要》将“法制化水平显著提高”作为中国保险业“十三五”之五年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明确强调了“构建多层次的保险法律制度体系,强化保险公司合规经营,积极完善合规管控制度”的要求。显然,构建多层次保险法律制度体系成为建设保险强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然,构建多层次保险制度体系是一个系统化工程,并非颁布一个保险法就可完成的,更不是仅用一日之功便可一蹴而就的。因为,它应当是符合中国国情、适应中国保险市场发展需要的,由众多不同位阶的法律文件,并诸多法律部门相互配套而形成的法律规范体系所构成。笔者设想的多层次保险法律制度体系,应当涵盖两条主线,一是以《保险法》为体系核心的保险法律规范群,二是保险法与相关立法分工合作的法律规范群。前者是由《保险法》(该保险法应当是广义的保险法,包括着由保险合同制度和保险业法律制度所组成的《保险法》和《海商法》项下的海上保险合同制度部分)确立的基本保险法律规范,由众多具体的保险行政法规做为落实基本保险法律规范的具体制度内容,由保险监督管理机关颁布的行业监督管理规章提供具体保障而构建的保险法律规范群。后者则是因保险市场活动而涉及的保险立法与相关立法之间实施调整过程中的法律规范之间的相互科学的分工与和谐地配合而形成的适用关系体系。
广大的法律工作者和保险实务界专家应当树立信心,努力为构建多层次保险法律制度体系而添砖加瓦。大家要集思广益,贡献各自的聪明才智。而我们编辑出版的《海商法保险法评论》就应当成为大家发表和宣传彼此的真知灼见,为建设多层次保险法律制度体系而献计献策的平台。
因此,《海商法保险法评论(第8卷)》就围绕着构建多层次保险法律制度体系的主题进行编辑。本卷分成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针对《保险法》的第三次修改和亟待修改的《海商法》(海上保险合同制度)而展开研究和讨论;第二部分是就具体的保险产品的制度创新和发展而汇集了专家学者们的研究成果,特别是将讨论的重点集中在近年来大家热议的我国环境保护涉及的保险制度、食品安全治理涉及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诉讼保全所涉及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发展养老事业所涉及的“以房养老”保险等话题;第三部分是保险实务研究,该部分作为本系列丛书的保留栏目,是将保险立法与保险实务相互结合,用以检验保险立法的科学性、实操性的“试验田”。它通过选取保险实务中引起争议的焦点问题,进行分析讨论,达到明辨是非,验证观点,发现真理,提高研究水平的效果。
参与本卷研究和讨论的人员,包括来自于司法审判第一线的法官、律师,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和保险实务界的专家、学者,甚至选编了在校大学生撰写的富有见解的社会调研报告。由此可见,本系列丛书是向社会各界开放的,更欢迎大家踊跃借助本书提供的研究平台,参与我国保险法律制度体系的建设。
贾林青
主编贾林青现就职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职称教授,主要从事民法、商法、保险法、海商法的教学和科研,并担任海商法保险法研究所的副主任。同时,就任中国保险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理事以及保险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