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教育部社科基金项目、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重大项目。本年度报告承接以往报告的结构设计,以学术研究视角,从南海地区总体形势、区域外大国南海政策(美国、日本、印度)、相关国家南海政策(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尼)等角度入手,结合有关重要热点问题,详细而准确地梳理了2014年南海地区事务的发展并做出相对客观的分析,是目前国内一部翔实系统研究当前南海政策的力作。
本书由中国南海研究会与暨南大学海洋发展中中心联合打造,深度解析南海问题。
鞠海龙,男,法学博士、新闻学博士后。现为暨南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任“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南海战略研究基地”执行主任、“海峡两岸关系研究中心”主任。主要学术兼职有:中国海洋研究会理事、中国南海研究院兼职研究员、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长期从事中国海权战略、周边国家海洋政策及南海问题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社科规划项目、广东省社科重大攻关课题、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重大重点课题、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及南海维权重点实验室重要研究课题20余项,出版学术论著、译著8部,发表论文60余篇。国内外有影响的著作有:《中国海权战略参照体系》、《中国海权战略》、“南海地区形势报告”系列等。
南海地区形势综合分析篇
第一章南海争端与中国—东盟经贸关系相关性研究
第一节中国—东盟经贸关系及南海争端的历史脉络
第二节南海争端与中国—东盟经贸关系的相关性分析
第三节南海争端对中国—东盟经贸关系的影响成效
第四节中国—东盟经贸关系反作用于南海争端的解决的可能性
第二章南海非传统安全形势与地区国家合作的认知基础
第一节南海非传统安全形势的发展脉络
第二节南海非传统安全问题的根源与发展走向
第三节南海地区国家在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合作与成效
第四节南海地区国家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的认知基础
第三章中国—东盟在“南海行为准则”上的互动模式
第一节“准则”与中国—东盟的互动历程
第二节“准则”磋商中的“东盟方式”与规范
第三节中国在“准则”磋商中的认知与行为调整
第四节“准则”的互动挑战与前景
南海地区形势相关域外国家南海政策分析篇
第四章美国南海政策
第一节南海在美国“重返亚洲”战略图谱中的位置稳步提升
第二节开始对中国的南海主张进行法理挑战
第三节频繁就南海事务向中国施压
第四节加强对南海事务的军事威慑能力
第五章日本南海政策
第一节日本在环南海地区的圈层战略
第二节解禁国内法约束——间接利益相关国转变为直接利益相关国
第三节日本南海政策的特征及其走向
第六章印度南海政策
第一节“东向行动政策”的出台背景
第二节“东向行动政策”出台的推动因素
第三节“东向行动政策”的目标
第四节南海海域在“东向行动政策”中的战略价值
南海地区形势区域内主要相关国家南海政策分析篇
第七章越南南海政策
第一节越南南海政策的经济维度
第二节越南南海政策的政治维度
第三节越南南海政策的军事维度
第四节越南南海政策的根源
第五节越南南海政策趋势
第八章菲律宾南海政策
第一节菲律宾有关南海仲裁案的进展及相关国际舆论
第二节菲律宾在南海问题上的军事与安全策略
第三节影响菲律宾南海政策的国内因素
第四节菲律宾南海政策的未来趋势
第九章马来西亚南海政策
第一节奥巴马访马及影响
第二节《内比都宣言》与马来西亚南海政策
第三节马来西亚在南海诸岛争端上的立场
第四节马来西亚处理海洋海岛争议的政策
第五节马来西亚海洋维权军事策略
第六节马来西亚南海政策背景因素
第七节马来西亚南海政策未来走向及对中国的影响
第十章印尼南海政策
第一节印尼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
第二节新形势下印尼南海政策的调整
第三节印尼南海政策调整对中国的影响
附录2014年南海地区形势大事年表
后记
《南海地区形势报告 2014-2015》:
二、冷战结束后南海争端的历史脉络
冷战结束后,大国力量逐渐从亚太收缩,然而,南海因其重要的战略位置、丰富的海洋资源而引发多方关注。1992年2月25日,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相关规定,中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重申中国对包括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其他一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岛屿的领土主张,并规定允许中国海军下令驱逐通过南海时违反中国有关法律的外国军舰。《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1992年)第十条的原文为:外国军用船舶或者用于非商业目的的外国船舶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主管机构有权令其立即离开领海,对所造成的损失或者伤害,船旗国应当负国际责任。同年6月,中国宣布给予总部位于丹佛的克里斯通能源公司在万安礁勘探的特权。David BHDenoon,Steven JBrams,Fair Division:A New Approach to the Spratly Islands Controversy,International Negotiation 2,1997,p305这一本是无可厚非的事件却引起了外方的恶意评论,称中国通过《领海法》应引起东盟内部的警觉,并强化对中国“侵略意图”的印象。Leszek Buszynski,ASEAN,the Declaration on Conduct,and the South China Sea,Contemporary Southeast Asia,No3(2003),p347在此论调下,部分东盟国家加紧了在南海挑衅中国的步伐。越南于7月21日发表了所谓“南沙问题备忘录”,宣称早在17世纪南沙群岛就已“归属”了越南的巴地省;菲律宾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布拉斯·奥普则声称,菲律宾将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正式划定南沙的“新边界”;马来西亚也要求中国“放弃”《领海法》中有关“侵犯其领海的条款”。黄理云:《当前南海形势及几点看法》,《国际展望》,1992年第17期,第8页。1994年,菲律宾政府以黄岩岛位于其“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内”为理由,宣称对黄岩岛“拥有”海洋管辖权。《黄岩岛争端史海洋意识曾经缺失的阵痛》,网易网。1995年,菲律宾在南沙美济礁制造事端,不断进行军事袭击,中菲发生了“美济礁事件”。随后,在杭州出席中国—东盟高级官员(副外长级)首次磋商会的东盟代表竟因此采取联合立场抵制中国。David BHDenoon,Steven JBrams,Fair Division:A New Approach to the Spratly Islands Controversy,International Negotiation 2,1997,p3071999年,菲律宾一艘军舰以搁浅为借口,在中国南沙群岛仁爱礁非法坐滩。《菲律宾军舰非法坐滩严重侵犯中国领土主权》,新华网,2013年5月30日。同年,马来西亚出兵非法占领榆亚暗沙和簸箕礁,完成了对南沙群岛五个岛礁的非法占领,并在弹丸礁、光星仔礁和南海礁上建立防御工事。曹云华、鞠海龙:《南海地区形势报告(2011—2012)》,时事出版社,2012年版,第220页。2002年,中国与东盟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以下简称《宣言》),《宣言》要求争端各方本着合作与谅解的精神,努力建立互信,保持自我克制,南海局势稍显缓和。然而,五年之后,南海问题再显波澜。2007年4月,越南在南沙群岛举行所谓的“国会代表”选举,并于2007年5月17日完成了投票。2009年4月25日,越南任命了监管西沙群岛的“政府机构主席”,以宣示对该群岛“拥有主权”。2009年,菲律宾国会通过领海基线法案,将中国的黄岩岛和南沙群岛部分岛屿划为菲律宾“领土”。随后,中国对此提出严正抗议,并就菲政府的行为向联合国提交照会。2012年4月,菲律宾海军闯入中国黄岩岛海域,对停靠在黄岩岛避风的12艘中国渔船进行袭扰,并试图逮捕两名中国渔民,甚至与随后赶到的中国公务船进行对峙,情势曾一触即发。2013年7月,菲律宾向国际仲裁法庭就与中国在南海问题上的争议提交申请,力推南海问题迈向复杂化和国际化。2014年5月,越南干扰中国的“981”钻井平台作业。在这些因素的作用下,南海紧张局势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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