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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侵华图志(25):投降与受审
在中国军民的顽强抗击和世界反法西斯同盟国家的协力打击下,1945 年 8 月 15 日,裕仁天皇代表日本正式宣布无条件投降。此后,侵华日军纷纷向中国军队投降。以1945 年 9 月 9 日在南京举行的中国战区受降仪式为开端,日本侵略者终于向中国俯首称败。日本投降后,国民政府本着人道主义精神,遣返大量日俘日侨;对于在侵华战争中犯下战争罪行的日本战犯,同盟国家则依照国际法相关条款对其进行审判与处罚。本书利用大量原始历史图片,再现了盟军反攻、日本投降、中国受降,以及战后中国政府遣返日本战俘与日本侨民和对日本战犯进行审理、判决的有关历史。
记录盟军反攻、日本投降、中国受降,中国政府遣返日本战俘、日本侨民,以及对日本战犯进行审理、判决和惩处的老照片图库。其中许多老照片来自美国国家档案馆,属首次与中国读者见面! 综述 太平洋战争的爆发使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形势,尤其是东方战局发生了深刻变化。 1941年12月7日清晨,日本海军的航母舰载机和微型潜艇突然袭击美国海军太平洋舰队在夏威夷的基地珍珠港,太平洋战争由此爆发。日军偷袭珍珠港,其目的是斩断对准日本咽喉的一把匕首,以解除美军太平洋舰队对南下进攻的威胁。攻击过后,日本正式向美国宣战。次日,美国总统罗斯福发表了著名的国耻日演讲,并随后签署了对日本的正式宣战声明。12月9日,国民政府发布对日宣战文告。欧亚许多国家也先后对日宣战。 1942年元旦,中、苏、美、英等26个国家在华盛顿签订了《联合国家宣言》,规定凡签字国政府保证运用其军事与经济之全部资源,对抗法西斯同盟国及其附从国家,并在反法西斯斗争中相互援助,紧密合作,并不与敌人缔结单独停战协定或和约。国际反法西斯统一战线正式形成。 太平洋战争开战之初,日军一面大举南下,一面东进突袭夏威夷,在东太平洋和西太平洋两个广阔的战区长驱直入,纵横驰骋。但1942年6月初的中途岛一战,日军却遭重创。中途岛处于亚洲和北美之间的太平洋航线的中途,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决定了它战略地位的重要性。它既是美国在中太平洋地区的重要军事基地和交通枢纽,也是美军在夏威夷的门户和前哨阵地。中途岛一旦失守,美太平洋舰队的大本营珍珠港也将唇亡齿寒。指挥这次海战的日美指挥官分别是日本海军联合舰队司令山本五十六和美国太平洋战区海军司令尼米兹。海战从6月3日始,至6月5日止。这次海战,日本共损失大型航母4艘,巡洋舰1艘,飞机300余架,兵员3500人;而美国仅损失航母和巡洋舰各1艘,飞机147架,兵员307人。从此,日军逐渐由战略进攻转为战略防御,而美军则由战略防御逐渐转为战略进攻。 1942年,欧洲及北非的地图都被染成了血红色,除瑞典、西班牙、葡萄牙、瑞士和英国之外,其他国家都成了德国的盟国或征服地。7月17日,斯大林格勒战役开始。从战略上讲,德国占领斯大林格勒之后,可以控制伏尔加河到达阿斯特拉罕一线,并能够从南方获得石油补给。但是,当德军第六集团军进入斯大林格勒城区的工厂、火车站等设施后,便很快失去了机动能力和火力优势,被牵制在斯大林格勒城内。1943年1月10日,苏军开始转入总攻,至2月2日,被围德军全部被歼。斯大林格勒战役是苏德战场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的重要转折点,注定了纳粹德国最终失败的命运。 在中国战场上,中国军队亦取得了第三次长沙会战的重大胜利。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作为实现南侵计划的一个步骤,驻广东的日军第二十三军在1941年12月8日向英国统治下的香港发起攻击。次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命令各战区牵制日军,以利英军的作战。日军第十一军认为有必要对第九战区再兴一次攻势,牵制其南下的行动,以保证第二十三军香港作战的顺利。由于前期进展顺利,阿南惟畿头脑发热,独断决心进攻长沙,在进攻长沙不克的情况下,又不肯立即退兵,结果遭到中国军队合围,弹尽粮绝。薛岳将军负责的第九战区一线兵团依托各阵地逐次抵抗,给日军带来相当的损耗。日本第十一军发动会战的目的是策应香港作战,结果不仅作战时间上较香港作战为长,伤亡兵员更高达香港的2.5倍,对军心士气的打击尤大。 在世界反法西斯同盟国家在各个战场取得了决定性胜利之时,为讨论联合对日作战计划和战后处置日本问题,美国总统罗斯福、英国首相丘吉尔和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于1943年11月22日至26日在埃及首都开罗举行会议。12月3日,《开罗宣言》发表,宣称三国军事方面人员,关于今后对日作战计划,已获得一致意见。我三大盟国决心以不松弛之压力,从海、陆、空各方面,加诸残暴之敌人,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从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并使中国收回东北、台湾和澎湖群岛等的权利得到国际保证。《开罗宣言》是战后处理日本问题的主要法律文件之一。 随着日军在太平洋战场上的节节失利,其侵入南洋的军队已成孤军。为了通过中国大陆,再与被切断海上交通的南洋50万日军联系起来,从1944年4月18日始,日军以5个军、16个师团和若干旅团共51万人,向中国正面战场发动了一号作战(中国称豫湘桂战役)。经过7个月又23天的作战,桂柳会战结束后,日军虽在形式上取得了胜利,这一年也成为八年抗战中国民政府最艰苦的一年,但日军在华兵力消耗日渐增长,战斗精神也随之消沉。中国军队牵制和消耗大量日军,有力地支援了盟军在太平洋战场的反攻作战。另外,日军一号作战中,从华北、华中战场抽调出不少部队,使敌后战场压力减轻,为1944年各敌后战场的局部反攻创造了契机。 为配合盟军在太平洋战场上的攻势,也为了打通中印陆路交通,以改善中国战区美援军需物资的运输状况,经美、英、中三国磋商,中国驻印军于1943年10月从印度边境雷多出发,向缅甸北部的日军发起攻势。为策应驻印军作战,滇西中国远征军也发起对日军的攻势。中国军的缅北、滇西反攻作战,有力地配合了盟军的作战。 中途岛海战之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盟国军队在北、中和西南太平洋兵分三路开始有限反攻,展开岛屿争夺战。1944年6月,盟军进攻马里亚纳群岛,突破日军的绝对国防圈,开始全面战略进攻。在同日军进行岛屿争夺的同时,美军还对日本本土开始实施战略轰炸,这对日本的本土安全构成重大威胁。 1945年5月8日,德国无条件投降。1945年7月17日至8月2日,苏、美、英三国首脑斯大林、杜鲁门、丘吉尔聚首于柏林近郊的波茨坦,商讨敦促日本政府无条件投降的策略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新秩序方案。苏联在会议上表示在欧战胜利后的三个月内参加对日作战。7月26日,三国首脑联名发布《波茨坦公告》,指出现时业已到来,日本必须决定一途,其将继续受其一意孤行计算错误,使日本帝国已陷于完全毁灭境地之军人之统制,抑或走向理智之路,要求日本政府立即宣布所有日本武装部队无条件投降,否则除此一途,日本即将迅速完全毁灭。该公告除重申《开罗宣言》必须实现外,并明确规定: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 尽管《波茨坦公告》明确警告日本,如果不接受这一公告,将给予可怕的报复。但是,日本内阁会议不以为然,不仅不理解为最后通牒,还公开作出了对它置之不理的声明。日本顽抗到底的态度,激怒了在太平洋战场作战消耗颇大的美国。为了迫使日本政府早日投降,1945年8月6日,美国将第一颗原子弹投在日本广岛,广岛一片废墟,罹难人数达17.6987万人。8月7日,美国总统杜鲁门发表声明说:6日投在广岛的原子弹,将对战争起到革命性变化。假如日本仍不接受投降的话,还将往其他地方投掷。8月9日,美国又在日本长崎投下了第二颗原子弹,长崎民众死亡8万余人。8月8日,苏联政府正式宣布对日作战,从明天即8月9日起,苏联将认为其本身已与日本进入战争状态。8月9日,苏联远征军总司令华西列夫斯基率领150余万远征军出兵中国东北。 日本外相东乡茂德第一时间将苏联对日宣战的消息奏告裕仁天皇,并请求其接受《波茨坦公告》,而裕仁天皇在8月7日获悉杜鲁门总统关于原子弹的声明之后,已表现出停战的愿望。8月9日,日本裕仁天皇召开最高战争指导会议,讨论是否接受《波茨坦公告》,无条件投降。主降派与主战派争论不休,并无结果。下午2时,首相铃木贯太郎召开内阁会议,继续讨论是否无条件投降问题,会议仍无果而散。铃木首相鉴于各种意见均已充分发表,但得不出统一结论,且时机刻不容缓,乃决定奏请裕仁天皇圣断。是夜,裕仁天皇召开御前会议,宣布圣断,以政府的名义投降。8月14日,裕仁天皇召开最后一次御前会议,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向中、美、苏、英等盟国无条件投降,并要求政府起草投降诏书。是夜,投降诏书起草完竣,由裕仁天皇录音,于8月15日向全世界广播。至此,日本政府正式宣布投降。 1945年8月15日下午7时,中国国民政府外交部正式收到日本政府致中、美、苏、英的投降电文。当日,中国战区最高统帅蒋介石电令日本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冈村宁次,立即通令所属日军停止一切军事行动,并速派代表至玉山接受中国陆军总司令何应钦之命令。8月17日冈村宁次回复,称今派今井参谋副长、桥岛参谋二人,率同随员三人,准备于本月十八日乘飞机至杭州等候遵命再起飞玉山,并请咨照玉山飞机场派员接见。然而,玉山机场由于大雨造成跑道损坏,不得不改易他处,遂决定改用湖南省芷江机场,洽降地点也随之改为芷江。 1945年8月17日,中国战区最高统帅蒋介石电饬冈村宁次,令日本洽降代表团今井武夫等人于8月21日到芷江洽降。[1]8月20日,何应钦率领中国陆军总部参谋长萧毅肃及陆军总部的重要幕僚、行政院顾问团等,由重庆飞抵芷江。8月21日,今井武夫等一行飞抵芷江。芷江洽降历时三天,萧毅肃先后提交四项备忘录由今井武夫转交冈村宁次,主要内容为:全部日军必须向国民政府投降,全部武器物资必须交给国民政府接收。今井武夫则呈上了日本在华的有关图籍表册,并交换无线电联络时间表和呼号波长等。 1945年9月2日,日本投降的签字仪式在停泊于东京湾的美国战列舰密苏里号上举行。日本外相重光葵代表天皇和日本政府、参谋总长梅津美治郎代表日本帝国大本营在投降书上签字,麦克阿瑟以盟国最高司令官的身份签字,接受日本投降。 1945年9月5日,何应钦就侵华日军投降签字时间、地点等事宜,发出致冈村宁次备忘录,规定本总司令接受日军投降之地点、时间及日军投降代表签字人与日军投降代表出席人如下: 1.地点:中华民国首都南京。 2.时间:中华民国三十四年九月九日上午九时。 3.日军投降代表签字人:日本陆军大将冈村宁次。 4.日军投降代表出席人:冈村宁次大将之总参谋长。越南北纬十六度以北之日军最高指挥官或其全权代表。台湾澎湖列岛之日军最高指挥官或其全权代表。中华民国(东三省除外)、越南北纬十六度以北、台湾澎湖列岛之日本海军最高指挥官或其全权代表。 1945年9月9日,中国战区受降正式典礼在南京举行。蒋介石指派中国陆军总司令何应钦上将,代表中国战区最高统帅在南京接受侵华日军投降,日本投降全权代表是侵华日军最高指挥官冈村宁次大将。受降签字仪式在位于南京市黄埔路的中国陆军总司令部(即南京中央陆军军官学校旧址)大礼堂举行。 上午9时整,何应钦总司令将日军降书交付冈村宁次大将阅读并签字盖章,冈村宁次大将签字盖章后,送呈何总司令。何总司令在日军降书上签字盖章后,将一份交冈村宁次大将,一份国民政府留存。签字完成后,何总司令当即发表广播演说,宣布中国战区日军投降签字仪式顺利完成。 日本政府正式宣布无条件投降之后,中国战区最高统帅蒋介石即开始部署各战区接受日军投降事宜。1945年8月18日,蒋介石指派何应钦为中国战区受降主官,负责中国战区内接受日军投降事宜。8月21日,蒋介石电令何应钦,规定各区受降主官、接收地区如下: 第一方面军卢汉越南北纬16度以北地区 第二方面军张发奎广州、雷州半岛、海南岛、香港 第七战区余汉谋曲江、潮州 第四方面军王耀武长沙、衡阳 第九战区薛岳南昌、九江 第三方面军汤恩伯南京、上海 第三战区顾祝同嘉兴、杭州、金华 第六战区孙蔚如武汉、沙市、宜昌地区 第十战区李品仙徐州、安庆、蚌埠、海州 第十一战区李延年济南、青岛 第十一战区孙连仲天津、北平、保定、石家庄 第一战区胡宗南洛阳 第五战区刘峙郑州、开封、新乡、南阳、襄阳、樊城 第二战区阎锡山山西省 第十二战区傅作义察绥热河三省 1945年8月25日,何应钦命令各地区受降主官应速饬所部分向各受降区内各重要城市挺近。从1945年9月11日至10月中旬止,中国各战区受降主官及其部队共计接受日军投降官兵124万人,伪军95万人。1945年冬至1946年夏,国民政府将日俘、日侨200多万全部遣送回日本。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围绕香港日军投降事宜,中英之间引发香港归属问题之争。英国宣布接收香港及恢复对香港的管治,中华民国政府曾表示强烈反对。当时舆论普遍认为,英国应把香港主权交还中华民国。但在英国的强硬态度及战胜国之间的利益博弈之下,国民政府暂时放弃了对香港的直接接收。蒋介石于1945年8月29日发布命令,香港、九龙两地日军投降,改由英国接收。1945年9月16日,中华民国、英国及日本代表于香港总督府联合签署香港的受降文件,正式代表了日本在香港的投降。 日本投降的消息传到台湾后,受日本奴役50年的台湾同胞无不扬眉吐气,笑逐颜开。蒋介石指派陈仪为台湾方面的受降主官,负责接受台湾及澎湖列岛日军的投降事宜。1945年10月25日,台湾省的受降典礼在台北市公会堂顺利举行。台湾光复是中国抗日战争取得的重要成果之一。 1945年7月26日,美、英、中三国联合发布的《波茨坦公告》还规定:直至和平安全及正义的新秩序在日本成立,制造战争的军国主义势力在日本毁灭之前,日本本土应由盟国予以占领。关于中国驻日占领军的问题,最初美国希望中国派出一个军5万官兵,并点名由孙立人指挥的新一军担当此任。但由于当时的国内国际形势,国民政府最终确定派出一个1.5万人编制的师,协助盟军占领日本。最终选定1945年12月派去越南河内受降的、由荣誉第二师组建的陆军第六十七师作为中国驻日占领军,师长戴坚。经与盟军总部反复磋商,最终确定师部设在爱知县的首府名古屋市,隶属美军第八军指挥。该师于1946年2月得到命令后,立即海运至上海江湾驻扎,等待坐飞机到日本。在此期间,该师进行了严格整训,淘汰老、弱、矮、丑的官兵,并从其他部队中选调五官端正、身高1.70米以上、具有小学以上文化程度的兵员进行补充。整训待命期间,部队特别进行了军容仪表和国际交往礼节的课目训练,连以上的军官甚至还进行吃西餐和跳交谊舞方面的训练。然而,当他们一切准备就绪、整装待命之时,却接到命令,出于国内时局的考虑,国民政府决定取消中国占领军赴日计划。1946年8月中旬,国民政府派来海地海张两艘万吨轮,将全体官兵接运回。该师后被调至苏鲁一带剿共,最终被粟裕部消灭。原本用于对日军事占领的第六十七师,最终覆灭在内战的战场上,实在是一大遗憾。 由于国民政府没有派军占领日本,我国派驻日本的代表团称为中国驻日代表团,没有用军事字样。代表团属外交部领导,朱世民、商震、何世礼先后出任团长。中国驻日代表团最重要机构是办公厅,郑鼎安任秘书长,李秉汉、陈宏振先后任主任,下设4个小组和7个处。4个小组分别是:军事组,代表组长王武,副组长王丕承;政治组,负责有关盟国管制日本委员会事宜,组长吴文藻;经济组,负责经济赔偿,组长吴半农;文化教育组,代理组长张凤举,副组长郭必松。7个处分别是侨务处、后勤处、商业处、副官处、新闻处、电讯处和法律处,此外还有少量宪兵。代表团总部设在日本东京都的麻布区。 中国驻日代表团在调查中方损失和对日索赔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中国军队并未进驻日本,对日管制也不彻底,使得日本并未能深刻认识自己的战争罪行,日本军国主义思想也未得到彻底改造,这些都给今天的世界造成了很大的隐患。 早在日本投降前,1945年7月26日发表的《波茨坦公告》在敦促日本无条件投降的同时,即曾宣布:我人无意奴役日本民族或消灭其国家,但对于战争罪犯,包括虐待吾人俘虏的人在内,将处以法律之制裁。日本投降后,为伸张正义,惩处战争罪犯,重建战后国际秩序,维护世界和平,同盟各国依据《波茨坦公告》《日本投降文书》和1945年12月在莫斯科召开的苏、美、英三国外长会议的决议,授权远东盟军最高统帅部组织成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简称东京国际法庭或东京法庭,此次审判亦相应史称东京审判),对日本战犯进行审判。 1946年1月19日,远东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颁布法庭宪章,规定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成员由5名以上、9名以下法官构成;法官由在日本投降书上签字的9个受降国(中、苏、美、英、澳、加拿大、法、荷兰、新西兰)所提出的律师候选人名单中各任命1名。2月15日,盟军最高统帅任命了9名法官。1946年4月26日修正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法官成员增加2名,印度和菲律宾各1名,共11名。澳大利亚法官韦伯任审判长,中国法官由梅汝璈担任,首席检察官是美国律师季南。参加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11国各派陪席检察官1名,中国检察官为向哲浚。中国方面参加远东军事法庭工作的还有倪征、桂裕、杨寿林、裘劭恒、高文彬等人。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区分了三种犯罪:(甲)破坏和平罪;(乙)战争犯罪;(丙)违反人道罪。犯有破坏和平罪的甲级战犯,由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而犯有普通战争罪或违反人道罪的乙级或丙级战犯,一般都由犯罪地国(暴行实施所在地)的国内或当地军事法庭进行审判。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设于东京原日本陆军部大厦内。1946年5月3日上午9时半,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正式开庭。 在法庭上,对于日本战犯罪行时间起点开始有争论:有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件起点,有1931年9月18日日军侵占沈阳起点,还有主张从1928年6月的皇姑屯事件算起。最后,法庭认定日本战犯罪行时间为从1928年皇姑屯事件开始直至1945年日本投降止。 在国际检察处递送给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第一号起诉书中,控告被告的罪状共为五十五项,法官们缩减为十项判决书宣布。每一被告除了自己聘任的几名日本律师之外,还聘有一名美国律师替他辩护,体现了审判的公正性。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基于正义、和平的原则及国际公法、条约和惯例,对东条英机等28名日本甲级战犯,进行了严正审判。法庭从1946年4月29日起诉,5月3日开庭审理,到1948年11月作出判决,历时两年半,共开庭818次,419名证人出庭作证,779人作了书面证词,受理证据4336件,英文审判记录48412页,内容包括法庭成立、立证准备、检方立证、辩方反证、法庭判决等审判全过程,判决书更是长达1213页,其中有关中国部分有300多页。审判吸引了近20万听众,其规模超过了纽伦堡审判,堪称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国际审判。 1948年11月412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宣读了数十万字的判决书。28名甲级战犯中,有3人在审判期间因病死或发疯而逃脱了法律的制裁,实际接受审判者共25人。12日下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广田弘毅、板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松井石根、武藤章等7人绞刑;判处荒木贞夫、桥本欣五郎、畑俊六、平沼骐一郎、星野直树、木户幸一、小矶国昭、南次郎、冈敬纯、大岛浩、佐藤贤了、岛田繁太郎、铃木贞一、贺屋兴宣、白鸟敏夫、梅津美治郎等16人无期徒刑;判处东乡茂德有期徒刑20年、重光葵有期徒刑7年。 东京审判详细审查了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侵略战争的经过,确认了日本侵略战争的犯罪性质,裁定了日本的战争责任,是战后日本和远东国际关系新格局的起点。美国《纽约时报》以东京判决为题发表社论,指出:审判是必要的,判决和量刑对照证据也是恰当的。我们不怀疑被告们曾为侵略战争进行过阴谋策划,但即使这些不明显,仅凭他们犯下的残暴行为的确凿证据,也足以惩罚他们这些在日本政府内起决定作用的人。日本《朝日新闻》也以和平决心的世界性体现为题发表社论,指出:这场审判大致是以25名被告为直接对象进行的,但它在追究25名被告的个人责任的同时,间接地要求支持所谓国策并追随被告的普通国民,进行彻底的反省和清算,还明确规定我们国民未来要建设的日本应是一个和平国家,而且这种要求和规定将永远制约日本国民的行动,使今后决不再有受审的时候。 同盟国除在东京设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日本甲级战犯外,还在南京、上海、马尼拉、新加坡、仰光、西贡、伯力等地,对乙级、丙级战犯进行审判。乙级、丙级战犯的罪状主要是指违反《日内瓦公约》等国际公约或违反战时法规,直接从事或指挥实施杀人、强奸等残暴行为或虐待战俘、拘禁人员等不人道行为。据统计,被同盟国起诉的各类日本战犯总数为5423人,被判刑者4226人,其中被判处死刑者941人。 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在接受日军投降,遣返日俘、日侨回国的同时,并没有忘记战争期间日军给中国人民带来的深重灾难。按照《联合国国际战罪法院公约》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调查罪证纲要》等国际公法,凡破坏和平、发动战争、违反人道的战争罪犯应该得到追究并依法严惩,以伸张正义;对受害国人民的生命财产损失应该依法赔偿。因此,对日军侵华战争期间,给中国带来的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造成的破坏,进行全面而缜密的调查,既具有国家意义,亦具有国际意义。在国际社会要求惩办战争罪犯的形势下,国民政府行政院正式成立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并陆续公布了《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会议规则》《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办事细则》等法规,为该委员会公正、规范地开展敌人罪行调查工作奠定了基础。此后,该委员会的调查材料经汇总后呈报国民政府司法行政部,为日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中国各地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审判日军战犯,提供了重要证据。 1946年2月28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将其制定的《战争罪犯处理办法》《战争罪犯审判办法》《战争罪犯审判办法施行细则》《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编制表》《军政部战犯拘留所编制表》《各地战犯拘留所编制表》《应行设立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各单位一览表》等7个文件呈请国防最高委员会鉴核备案,通令颁行。从1945年12月到1946年5月,国民政府先后在南京、北平、广州、上海等10个城市设立了专门审判日本战犯的军事法庭。 1946年2月15日,南京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成立,主要审理制造南京大屠杀惨案的日本战犯。法庭根据调查和民众的呈文,向东京盟军总司令部提出,要求将南京大屠杀的主犯和其他罪大恶极的战犯引渡到中国,接受中国的审判。1946年8月1日被盟军总部关押在巢鸭监狱的战犯谷寿夫由中国驻日代表团派人押送至中国,入上海战犯监狱,后关押在南京小营战犯拘留所。1947年5月22日,中国外交部要求引渡杀人比赛战犯向井敏明、野田毅。9月2日,向井敏明被盟军总部拘捕,10月25日被引渡到上海,11月被关押在南京小营战犯拘留所。战犯野田毅也与向井敏明一样于同年被引渡到中国,11月被关押在南京小营战犯拘留所。战犯田中军吉也没有逃脱,于同年5月被引渡到中国接受审判。 1945年12月1947年12月,中国各地的军事法庭共审判日本战犯2435人,其中判处死刑149人,实际执行145人(4人在执行前病死或减刑)。其余的判处无期或有期不等的徒刑,少部分无罪释放。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中国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的审判,使一些罪大恶极的战犯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是二者都有一些不足之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并没有审判发动侵华战争的罪魁祸首日本天皇,而中国军事法庭最终宣布日本侵华日军总司令冈村宁次无罪,这可以说是这两个法庭审判的不足之处。特别是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虽然对一些首犯进行了惩处,但由于美国的包庇,对侵略战争负有重大责任的裕仁天皇未被起诉。1948年后,美苏关系恶化,日本成为美国反苏的桥头堡,东京审判草草结束,许多甲级战犯嫌疑人逃过了惩罚,其中包括1957起担任日本首相的岸信介;而被宣判和服刑的战犯,许多又回到了政界。东京审判并不像纽伦堡审判那样彻底,没有彻底清除日本法西斯主义,使得后来日本右翼得以崛起并否认历史。 1945年8月15日,日本裕仁天皇发布投降诏书后,在东北的日军向苏联红军投降。随后,这些投降日军战犯被关押到西伯利亚。新中国建立后,斯大林提出将这些战犯移交给中国,毛泽东认为移交的时机还不成熟,建议由苏联暂时代为拘押,到1950年下半年再由中国接收过来加以审判。1950年6月,苏联驻华大使罗申正式通知中国政府:苏方准备向中方移交战犯。7月18日,东北人民政府外交处处长陈曦代表中国政府在绥芬河接收了苏方移交的969名日本战犯。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日本战犯的教育和改造、审判和处理的工作正式开始。 新中国政府从苏联手中接管和关押的日本战犯969名,连同中国政府在抗日战争胜利后和解放战争期间先后逮捕的140名,共1109名,分别关押在抚顺和太原。政府对于日本战犯的处理采取从反战、和平以及人道主义的立场出发,教育与惩办相结合,以自我批评、自我反省、自我教育为主要方式。对于这批战犯,周恩来指示:对他们要采取革命人道主义的改造政策。周恩来要求对这些战犯怀之以柔,在生活上给予充分的优待,在生活标准上要按照国际惯例分级别管理,要求管理人员尊重战犯人格,严禁打骂体罚等侮辱行为。优待最重要的是体现在伙食上。1960年前后,我们正处于经济困难时期,战犯伙食标准没有降低,鸡鸭鱼肉管吃够。管理所还给战犯安排了营养师,允许战犯与日本的亲属进行通信、会见。管理所里设立医务室和专职医生、护士,定期为战犯们检查身体,有病及时治疗,还帮助他们镶牙、配眼镜、安装假肢,并配有澡堂和理发室,定时让战犯们洗澡、理发。此外,战犯管理所经常组织开展文娱、体育活动。怀之以柔的目的是感化魔鬼,为思想改造创造好的条件。管理所在促使战犯认罪上采取了学习反省、坦白检举和侦讯三个阶段的措施。 1951年至1956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在押的日军侵华战犯的罪行进行了调查,并会同有关机关进行起诉、审判的准备。1956年4月25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发布《关于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犯罪分子的决定》,指出:现在在我国关押的日本战争犯罪分子,在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我国的战争期间,公然违背国际法准则和人道原则,对我国人民犯了各种罪行,使我国人民遭受了极其严重的损害。按照他们所犯的罪行本应该予以严惩,但是,鉴于日本投降后十年来情况的变化和现在的处境,鉴于近年来中日两国人民友好关系的发展,鉴于这些战争犯罪分子在关押期间绝大多数已有不同程度的悔罪表现,因此,决定对于这些战争犯罪分子按照宽大政策分别予以处理。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宽大政策,最高人民法院于1956年先后分三批对在押的1017名罪行相对较轻、悔罪表现较好的日军侵华战犯宣布免予起诉并立即释放,仅对45名罪行较重的日军侵华战犯向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于1956年6月至7月,分别在沈阳、太原根据被起诉的45名战犯的犯罪性质分成四案并进行了公开审判。 中国政府采取宽大处理的方针,有助于中日关系正常化和推动国际形势更加走向缓和,这些日本战犯回国后,于1957年9月组织成立了中国归还者联络会,通过演讲等形式揭露军国主义罪行、宣传我国的战俘政策,对于推动1972年中日两国建交、促进两国人民友好做了许多工作。
姜良芹,南京大学历史系副教授。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史、*史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已编著出版《南京大屠杀史料集》(合著)、《南京国民政府内债问题研究》(19271937)(独著)等作品。
目 录 综述 第一章国际反法西斯东方战线形成 一、开罗会议及《波茨坦公告》 二、日本陷入中国战场的泥潭 三、盟军太平洋战场对日作战 四、苏联对日宣战与出兵中国东北 五、中国战区的反攻作战 第二章日本投降与中国受降 一、日本战败投降 二、中国战区芷江洽降 三、中国战区南京受降 四、中国战区各地区对日受降 五、中国驻日代表团 第三章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审判 一、起诉日本战犯 二、反人类罪战争罪行的审判 三、侵略中国战争罪行的审判 四、南京大屠杀等屠杀罪行专案审判 第四章中国军事法庭对日审判 一、国民政府国防部军事法庭审判 二、南京大屠杀专案审判 三、中国各地审判日本战犯 第五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对日本战犯的改造与审判 一、接收日本战犯 二、日本战犯的改造与审判 三、宽大处理日本战犯 大事记 主要参考文献 索引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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