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关于社会法的研究不仅成果不多,而且分歧很大,诸多学者都在自己蜗居里苦苦探寻:或通过与民法、经济法的类比,来探寻社会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手段;或以社会法的部门法(如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为基础,推而广之,“上升”为社会法的调整对象;或以社会法的演进历史为线索,挖掘社会法产生的历史背景和社会结构,把社会法基础理论的研究建立
《法理学基础》侧重于学生法学知识的"入门",主要介绍法学、法律的基础知识和我国法治建设的基本情况,目的是帮助学生系统、概括地了解和掌握有关法学和法律,特别是我国法学教育和法治建设的基本情况,帮助学生了解和掌握"法律是什么"的问题,为学生今后分门别类地学习法学其他学科奠定基础。本书第二版根据近年来立法、司法实践的情况以及
用法为中心的实证研究对于解决中国法律理论发展的困境有重要意义。法实证研究方法包括定量和定性研究方法。对中国法律实践的研究有必要坚持这一进路。本书稿为应用法学研究会的会刊,基本每年出版一本,刊载应用法学领域的前沿课题。
《法律文艺学》介绍了法律文艺学,是运用法律视角考察和思考文学所形成的全方位、一体化的文学理论系统。所谓全方位,指的是这里的法律具有多学科性,与人文社会科学的各学科有着割不断的联系,故法律视角有多色调、全方位的性质。所谓一体化,指的是把文学创作、文学鉴赏、文学批评、文学史、文学美学等方面同等对待,一并纳入研究视野,组建一
法学概论(第三版)
《司法社会学引论》由姚小林编著。司法权固有的社会性、司法社会化现象的出现以及法学与社会学两大学科的方法论联姻分别为司法社会学的创立提供了可靠的智识基础、客观的社会需求与精巧的学科技术手段,而司法社会学的诞生也必将拓宽和深化司法学与法社会学研究并为之提供另一独辟新径的学术视野。作为法社会学的分支学科,同时也是作为司法学的
《福利社会的欧洲设计:察赫社会法文集》精选了察赫教授20世纪70年代末到2008年近三十年来发表的颇具影响力的学术文章,分五部分介绍了社会法(社会保障法)和社会政策领域的基础理论问题和发展史,涉及社会法基本概念和分类、福利国家理论、社会保障的基础问题、全球化下的新发展、发展中国家的传统与面临的挑战等。察赫对德国及世界社
陈景良、郑祝君编著的《中西法律传统》是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文化研究院主办的连续出版物,已在我社出版三卷(第6-8卷),每年收录国内法史学界研究水平较好的学术文章18篇左右,在学界具有较好口碑,是广大法学、历史学师生认可的学术争鸣阵地。《中西法律传统(第9卷)》内容包括赌城法踪:华洋共处之地法制文明的演变、论“祖宗家法
法学教育的重要目标之一是培养学生运用法学知识解释法律现象、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因此,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因此,在法学教育中,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作为法学主干与基础课程的法理学,因为其内容的抽象性而被法律学习者特别是初学者视为畏途。
《立法中的不正当部门利益治理:代议制民主的视角》是围绕“立法中的不正当部门利益”这一我国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难题展开的。《立法中的不正当部门利益治理:代议制民主的视角》从立法中不正当部门利益的界定,代议制民主的缺陷对于产生这一现象的影响,以及通过完善立法体制、加强参与民主、规制政府行为等方面,对立法中的不正当部门利益治理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