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及相关问题研究》共11章,包括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的理论基础与基本内涵;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的构成要素;中国文学史的国家知识属性及其功能;中国文学史的基本问题;中国文学史的时间等内容。
李晓峰,男,汉族,1962年生于内蒙古赤峰市,现为大连民族学院文法学院教授、副院长。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现当代文学、少数民族文学。曾在《人民日报》、《文艺报》、《民族文学研究》等报刊发表论文七十余篇,部分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现当代文学》、《文艺理论》等全文转载(摘)。出版《玛拉沁夫小说艺术论》等著作四部。获国家、省部级政府奖六项,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两项,省部级项目四项。
刘大先,男,汉族,1978年生于安徽六安,文学博士,先后就读于安徽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曾访学美国
导言
上部 基本问题研究
第一章 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的理论基础与基本内涵
一、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的法理基础
二、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的学理依据
三、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的学科基础
四、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的基本内涵
第二章 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的构成要素
一、多民族历史观
二、多民族文学观
三、多民族民族观
四、多民族国家观
五、多民族哲学观
第三章 中国文学史的国家知识属性及其功能
一、现代知识转型与文学地位的提升
二、文学史的形成及权力
三、中国文学史的国家知识属性
四、中国文学史的功能
五、文学史知识建构的
首先,要坚持客观主义、科学主义和发展主义的历史观。一要重视中华多民族文学发展的客观历史,立足于中国文学多民族共同创造这一基本历史事实,从国家知识的角度,客观、完整科学地描述中国文学的发展历史。二要重视中华多民族文学历史发展规律的总结和揭示。应该指出,总结和揭示历史发展的规律,是历史学家的重要任务。但是,对历史发展客观规律的揭示,必须立足于中华多民族发展历史的客观事实,不能偏离中华多民族共同创造这一基本事实来谈所谓的中国文学的发展规律。三要具有发展的观点。避免从某种既成的单一理论,对中华多民族文学历史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