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商品名称: 1927-1937-国民政府县财政与乡村社会
出版社: 人民出版社二科
出版时间:2015-04-01
作者:尹红群
译者:
开本: 16开
定价: 48.00
页数:0
印次: 1
ISBN号:9787010147529
商品类型:图书
版次: 1
目录
尹红群著的《国民政府县财政与乡村社会(1927 -1937)》试图从县财政的角度重新建构1927—1937年农村社会经济图景,摆脱过去常用阶级财政的观点去批判县财政对农村社会的搜括和压榨,而去正视县财政的公共职能。县财政为县政建设提供资金,为农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符合国民政府复兴农村的政策目标,也符合公共财政的一般定义。
当然,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我们不宜以一般性的西方财政理论来处处要求民国县财政。民国县财政面临着一个复杂而严峻的现实背景:其一,西方公共财政的基础是成熟的市场经济,但是南京十年的县财政正处于一个市场动荡和不均衡发展时期,农村的长期衰退特别是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农村经济困境给予县财政以重击。其二,转型中国的两大趋向:城市化和工业化,这使得“三农”资源单向度地持续地流向城市和工业,“两化”给县财政和农村社会带来巨大的压力。其三,县财政本身在发育和转型之中,在中央、省、县三级财政体制中,县财政最无助而压力又最大,财权与事权极不平衡。可以说,县财政面临三座大山,先天不足,后天又营养不良。
在困境中兴起的县财政能否救农村经济,又如何改变农村社会,这几乎是一个难以想象的问题。当革命形势在农村蔓延,我们自然地认为县财政给农村带来了残酷的压迫性,对于这样的观点需要历史的理性的甄别。
没有证据表明县财政是国民党政府压榨农村的工具,相反,县财政的公共化变革为县政、为农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奠定了基础。县财政的政治基石是源自孙中山的县自治理论,尽管在实践中有所背离;财政分权体制为县财政提供了一定的发展空间;县预决算的推行、财务体制的改革为县财政摆脱传统的 “家计财政”,转向“公共财政”做出了实质性的成效。土地税负虽然沉重,但农民负担应放置在更大的范围内去考察。与其说农民负担重,不如说农民收入过低,以至于农民税负占农民收入比重过高。
无论东部的江浙,还是中部的两湖地区,县财政为农村教育、治安、经济建设、救济事业提供经费支撑,初步建立了一个通过公共税收支持农村公共事业的制度框架和运作平台。农村社会经济虽然还很落后,但也有了能够立足生根并且逐步扩大的变革开端。
由于各县经济状况各异,县财政欠增长持续存在,农村公共事业效益的显现各有不同,或隐或显。但至少表明,国家通过县财政的资源配置功能,有意识地救济农村经济,导引农村的复兴工作。
国民政府的县财政存在严重的不足:一是在效率与公平方面,出现“农村公共财政陷阱”。所谓“农村公共财政陷阱”,简单的来说,就是在城市化与工业化前景下,发生农村公共财政职能的扭曲。维护公共财政职能的正道,在于建立现代的税收制度和财政收支系统,并促进经济发展以巩固和扩大财政基础,实现良性循环。近代以来,中国财政实现“量入为出 ”向“量出为人”原则的转变,所以特别要强调财政支出的“效率与公平”原则,财政职能的实现究竟会对社会经济生活产生怎样的影响,必须同时考虑效率与公平两个方面。但是,在这两个基本原则上,农村公共财政职能扭曲,其表现为“吃饭财政”与城乡财政配置失衡。二是在民主化方面存在不足,民主监督与法制化不够。公共财政是民主财政和法制财政,但是民国时期农村社会的现实决定了民主财政和法治财政不可能很快建立起来。农村、农民、农业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十分不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