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文化研究》是由南京大学建筑学院支持、由胡恒主编的建筑理论系列文集,每年一辑,每辑由来自大陆及港澳台地区的多位学者撰写或翻译理论文章。第6辑里包括南京南湖新村的演变、台湾东海大学校园规划与设计历程研究、台湾高雄社会住宅福音新村的50年历程,以及塔夫里的重要文献等内容。
《建筑文化研究》是由胡恒主编的建筑理论文集,每辑由来自大陆及港澳台地区的多位学者撰写或翻译理论文章,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本辑收录了两地多位学者的建筑研究性文章,另有塔夫里的数篇重要文献,对于建筑界师生、研究者而言,是重要的研究资料;对于行业外的文化学者及大众读者而言,是了解当代建筑史的窗口。
当代史有三个主题。第一,过去(历史)如何成为现在?第二,现在如何成为历史?第三,在这一双向的工作中,写作者的角色应是怎样?本辑重点讨论第三个主题,即写作者与当代史的关系。
当代史以当下的事件为切入点。这意味着研究者必然身处事件之外、之旁,甚或之中。他从旁观者、见证者,到研究者,再到参与者,身份的变化几乎不可避免。马克思在写作《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时,其身份的复杂性曾经达到了极致:他的自我定位是历史学家;在普通读者看来,他是时事政论家;在特定阶层看来,他是革命导师;在文章结束时,他又是一个大祭司式的预言家。
当然,我们无法与马克思相比。那个革命的时代不可复制,但作者的多重身份却是古今皆同。这是一柄双刃剑。有利的一面:它使写作具有现场感。直接掌握第一手资料(它们大多以非正式的信息方式存在);观测事件的细微变化(它们一闪即逝,不在局中便无从知晓);研究完成后,写作进入现实,在媒介与知识层面上继续发挥效能,对世界产生作用,像《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那样。这是我们当代史的责任之一。不利的一面:研究者离对象过近,主观的情感要素(道德感、责任心等)进入,会导致历史写作所必要的距离感消退;研究的“立场”失去宏大视野,滑入工具模式。更加危险的是,当下事件尚在进行,研究者的过度介入,在干扰其现状之余,还会影响研究本身。比如至关重要的“周期”设定,任何外来的作用力都会让周期的终点事件出现变数,可能会推翻论文的结构、主题设定,使论证逻辑作废……研究面临崩盘。
危险亦是考验。研究应该止于何处?如何处理新生的变数?如何为之调整研究路径,重设论证逻辑与研究目的?主体参与的界限在哪里?一系列问题,迫使当代史走上“临时建构”之路。每一次当代史写作,都是一次暂时的、片断的建构。它不是安全屋,能满足读者对现实的美好想象与虚幻的欲望;它是危楼,各种麻烦角色在其中接续现身——激烈对抗的力量关系、错动的结构层、莫名的事物、裂缝与阴影。换个角度来看,危楼充满了不确定,但更显迷人。它邀请读者加入,共享对现实的另一种体验。可能的话,还可改造这一危楼。
本辑三篇主题文章的对象为大型建筑群:两个居住区,一个校园。它们分别在南京、台中和高雄,生命都不算长,40年到60年。三个案例中,作者与研究对象之间的关系都颇为复杂。过近者有之,过远者有之;偶遇者有之,相处数十年者有之。共同点在于,研究者都尽力与对象建立一种历史距离,在细节辨析与宏观结构之间建立一种平衡。这并不容易。实际上,这一距离或平衡,都无法真正得以控制。正如我们所见,研究中的不完整、自相矛盾之处频频出现。正如“当代”二字的含义。
——胡恒
胡恒,青年建筑评论家,南京大学哲学系博士后,南京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副教授,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级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著有《不分类的建筑》《暗房》等,译作有《收缩的城市》(合译),并主编《建筑文化研究》《建筑·历史·批评》等多类建筑丛书。
当代史Ⅲ
作为受虐狂的环境 胡恒
The Environment as Masochism
附:南湖新村/记忆地图 张熙慧
NanHu Settlement/Memory Map
解编织:早期东海大学的校园规划与设计历程,1953—1956 郭文亮
Untying the Text:The Planning and Design of Early Tunghai University, 1953 – 56
贫户、救赎、与乌托邦:从高雄的福音新村的规划看社会住宅的在地经验 蒋雅君 张馨文
文献
“激进”的建筑与城市 曼弗雷多·塔夫里
“Radical” Architecture and the City
结论形式的问题 曼弗雷多·塔夫里
Problems in the Form of a Conclusion
人们留下些什么?——阿尔多·罗西的摩德纳墓地 英格尼·约翰逊
What Remains of Man——Aldo Rossi's Modena Cemetery
评论
近三十年来住房制度变迁下的中国城市住区空间演化 张京祥 胡毅 赵晨
Evolution of Chinese urban residential district under the changing housing system in the last 30 years
摘自《解编织:早期东海大学的校园规划与设计历程,1953—1956》(郭文亮)
我们一般以为东海校园是贝聿铭的作品,但是贝自己却说,“我只是对规划方案提出了初步的蓝图,具体的规划则由陈其宽 (1921—2007)、张肇康(1922—1992)二位先生执行”,并且未曾将路思义教堂以外的东海校舍列为他个人或事务所的作品。常常为东海早期校舍的著作权放话的,反倒是陈、张两位先生,因而常导致一些“这是谁做的?”之类的困扰。如果我们以实证的态度,检视一些保存至今的图样,就会发现,许多图纸上所盖的,却是一向默不作声的林澍民建筑师的印章。如果我们想由建管单位的记录,确认(申请建照的)建筑师是谁,结果还是枉然;因为地处都市计划区以外,所以1955年台中市政府发给东海的,是“全部工程……一整个建筑许可证”,而且这个许可被东海一路用到1970年代。换句话说,在法律上不存在一个“个体的作者”。这篇文章的目的,就是要将这一连串不太符合常规也有点复杂的状况,作一次初步的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