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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书名: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文物保护项目河南省考古发掘报告

- 作者:河南省文物局编著
- 出版时间:2015/3/1
- ISBN:9787030386649
- 出 版 社:科学出版社
- 中图法分类:K878.85
- 页码:576
- 纸张:胶版纸
- 版次:1
- 开本:1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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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库位:
新峰墓地位于河南许昌禹州,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考古发掘项目之一, 2007年6月至 2011年5月发掘,共清理战国至清代墓葬 551座,其中 505座为战国秦汉时期。本报告是对战国秦汉墓葬的报道。这批战国秦汉墓葬可分为土坑墓、砖室墓、砖石混筑墓三大类,出土各类遗物 2830件(套)。墓葬分为九期 15段,年代跨度从战国晚期至东汉晚期。在遗存特征与埋葬习俗方面均有一定特点,对于我们理解许昌地区汉代考古学文化以及汉代许昌的社会历史面貌,均有相当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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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新峰墓地》可供从事文物考古、历史学及相关学科的研究者和大专院校相关专业师生阅读、参考。
第一章概述
第一节地理与历史
禹州市隶属于河南省许昌市,位于河南省中部,许昌市西北部。全境东西长 55千米,南北宽 47千米,总面积 1461平方千米。地理坐标东经 113°03′~113°39′,北纬 33°59′~34°24′。境域北界新郑、新密两市,南连郏县、襄城两县,东依许昌县、长葛县,西接登封市、汝州市。境内西北为伏牛山余脉,东南属颍川平原,颍水自西北向东南穿境而过。形成一水带两山,北具茨、南箕山环抱颍川平原之势。
夏商之时,禹州称“夏国”或“夏邑”。《史记正义》引《帝王纪》云:“禹受封为夏
伯,在豫州外方之南,今河南阳翟是也”
a。《水经注 颍水》:“颍水自堨东迳阳翟县故城北,夏禹始封于此,为夏国”
b。西周武王封少弟于禹州,称康
c。春秋时期禹州称“栎邑”,属郑。《春秋左传集解 桓公十五年》“秋九月,郑伯突入于栎”句杜预注:“栎,郑别都也,今河南阳翟县。”《史记 卷四十二 郑世家》“(郑厉公四年)夏,厉公出居边邑栎”句《集解》云:“宋忠曰:‘今颍川阳翟县’。”《索引》云:“按:栎音历,即郑初得十邑之历也。”
《史记 韩世家》载:“(韩景侯)九年,郑围我阳翟”
d。又《汉书 地理志》“阳翟”条下注云:“夏禹国。周末,韩景侯自新郑徙此。”可知禹州战国时期属韩,称阳翟,曾是韩的国都。秦代为阳翟县,颍川郡治。汉高祖五年(公元前 202年),封故韩王信为韩王,都阳翟,六年韩王信徙封太原,阳翟复为颍川郡治 e,迄东汉末不曾更改。期间王莽天凤元年(14年)改颍川郡为左队郡,阳翟仍为郡治。
三国以后,迭经改属、升郡、降县、分、合等变迁。南宋高祖时,阳翟升颍顺军,金大定二十三年,又升为颍顺州,阳翟为附郭县,次年改称钧州。元及明代早中期不变,但辖境屡经 a《史记 卷二 夏本纪》,中华书局, 1982年,第 49页。
b郦道元注,杨守敬等疏,段熙仲点校、陈桥驿复校:《水经注疏 卷二十二 颍水》,江苏古籍出版社,第 1809页。
c(唐)李泰等著,贺次君辑校:《括地志辑校》卷三“阳翟县”条下云:“故康城在许州阳翟县西北三十五里。”中华书局, 1980年,第 160页。
d《史记 韩世家》卷四十五,中华书局, 1982年,第 1867页。
e《汉书 地理志》卷二十八上,中华书局, 1962年,第 1560页。
增减变迁。明神宗万历三年( 1575年),为避朱翊钧讳,改钧州名禹州。清代因之,至 1913年再次降州为县称“禹县”。
1988年6月25日,国务院批准禹县改为禹州市。
第二节墓地概况及发掘经过新峰墓地隶属于禹州市梁北镇苏王口村和郭村两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东经 113°25′43″,北纬 34°6′28″,海拔 127~135.5米。北距禹州市区约 5千米(图一;彩版一, 1)。
墓地所在的三峰山为伏牛山余脉的箕山山系。三峰山由东峰山、中峰山、西峰山三山组成,墓地处于东峰山东坡的梯级台地上,地势西高东低。东峰山东与金鸡山相对,其间系吕梁江故河道。该墓地东距禹神公路(省道 231)约 210米,北止郭村原砖窑厂,西邻新峰矿务局;南距陈口村约 400米。南北长约 1000、东西宽 220米、面积 220000平方米(彩版一, 2)。
2004年6月~ 9月,禹州市文物工作队在进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沿线文物调查时,发现该墓群。
2006年11月4日~ 12月5日,许昌市文物工作队受河南省文物局的委托,对墓地进行勘探,进一步确认了这一墓地的规模和性质。当时在该段区域内共勘探面积 73800平方米,发现不同时期古代墓葬 211座。
2007年6月,经河南省文物局批准,由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现改名为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许昌市文物工作队和禹州市文物工作队组成联合考古发掘队,对新峰墓地进行发掘。田野发掘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自 2007年6月11日至 2009年7月29日,共开挖探图一新峰墓地位置示意图方180个,发掘面积 10550平方米,清理墓葬 484座。第二阶段自 2011年4月20日至 2011年5月27日,发掘面积 800平方米,清理墓葬 67座。累计发掘总面积 11350平方米,共清理墓葬 551座,出土遗物共计 3264件。
551座墓葬中, 187座未发现任何随葬品(填土内的遗物不计)。这 187座墓葬中,有 163座通过对其墓葬形制、砖结构等的观察,可以确定为战国至秦汉时期,其余 24座土坑墓时代不明。如此,则新峰墓地共发现战国秦汉墓葬 505座,唐墓 7座,宋墓 6座,明墓 1座,清墓 8座,时代不明墓葬 24座。本报告是对上述 505座战国秦汉墓的报道。考虑到 24座时代不明墓葬并不能确定其不属于战国秦汉时期,本报告将这 24座墓葬的资料也一并进行介绍。因此,本报告涉及的墓葬共计 529座(图二;图版一、图版二)。
禹州新峰墓地共清理战国秦汉时期墓葬 529座,其中疑似该时期墓葬 24座。可分为竖穴土坑墓、竖穴土坑空心砖墓、竖穴墓道土洞墓、竖穴墓道洞室空心砖墓、竖穴墓道空心砖与小砖混筑墓、竖穴墓道小砖墓、斜坡墓道土洞墓、斜坡墓道空心砖墓、斜坡墓道洞室小砖墓等九大类。
第一节竖穴土坑墓
共108座。据墓坑的平面形状及墓壁的斜直状况,分为窄长方形土坑墓、宽长方形土坑墓、方形土坑墓、楔形土坑墓等四类墓形。说明一点:我们把墓坑两端宽度差超过 10厘米(含)的墓葬定义为楔形,小于这个宽度差的均归于长方形或方形。作出这样的判断是考虑到墓坑是由人工挖掘而成,小的误差在所难免,而如果差距过大,则视为有意而为。以下各节基于宽度差作出的相关判断均依此,不再另作说明。
一、窄长方形竖穴土坑墓
共71座。平面长方形,墓形较狭长,长宽比在 1.8∶1之上,绝大多数在 2∶1以上,最大长宽比为 4.2∶1。据墓壁斜直状况分二型。
(一) A型
共32座。斜壁。据二层台的情况分四亚型。
1. Aa型
28座。无二层台。包括
M32、M45、M47、M58、M59、M60、M61、M68、M82、 M117、M196、M198、M203、M226、M244、M246、M272、M290、M300、M324、M340、 M359、M383、M412、M416、M437、M441、M466。其中 M61、M198有龛。
典型墓例: M60开口距地表 20厘米,方向 15°。竖穴土坑。平面长方形,四壁略斜收,平底。填花土,土质较致密。墓口长 220、宽 85厘米,底长 216、宽 80厘米,深 130厘米。葬具不详。骨架 1具,仰身直肢,头向北。墓室东北角随葬陶钵 1件(图三)。
M61开口距地表 23厘米,方向 198°。被 M40打破。竖穴土坑有足龛。墓室平面长方形,四壁略斜收,平底。填花土,土质较疏松。墓口长 212、宽 84~92厘米,底长 208、宽 74厘米,深114厘米。足龛位于墓室北部。平面长方形,直壁,弧顶,平底。宽 54、高 37、进深 20厘米。葬具不详。骨架 1具。仰身直肢,头向南、面向东。随葬品包括陶罐 1、陶钵 2,置于足龛内(图四)。 M198开口距地表 43厘米,方向 2°。被 M195打破。竖穴土坑有角龛。墓室平面长方形,壁略斜收,平底。填花土,土质较致密。墓口长 234、宽 80厘米,底长 230、宽 72厘米,深 136厘米。墓室东北角有小龛,直壁,弧顶,平底。宽 26、高 50、进深 12厘米。
图三 M60平、剖面图 1.陶钵
图四 M61平、剖面图 1、3.陶钵 2.陶罐葬具、葬式不详。随葬品包括陶罐 1、陶钵 2,位于墓室东北角小龛附近(图五)。
M272开口距地表 20厘米,方向 15°。竖穴土坑。平面长方形,壁略斜收,平底。填褐色花土,土质较疏松。墓口长 226、宽 80厘米,底长 216、宽 74厘米,残深 54厘米。葬具不详。骨架 1具保存较差。仰身屈肢,头向北,面向东。随葬品包括陶壶 1、陶罐 1、陶钵 2、铜镜 1。其中陶器均位于墓室北端,从东到西一字排列,铜镜位于头骨东侧(图六)。
2. Ab型
1座。四面生土二层台。包括 M214。
典型墓例: M214开口距地表 115厘米,方向 12°。竖穴土坑。平面长方形,南北西三壁略向内斜收,东壁略向外张,平底。四壁有生土二层台。填花土,土质较致密。墓口长 268、宽 128厘米,底长 220、宽 80厘米,深 194厘米。二层台高 58~64厘米,东二层台宽 20、西二层台宽 26、南二层台宽 16、北二层台宽 14厘米。
葬具,葬式不详。随葬品包括陶壶 1,位于墓室西北部(图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