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A粤商案例集/高等学校管理类专业基础课程教材》以粤商企业实际项目为研究对象,遴选典型案例,具体包括:《从国美控制权争夺案看上市公司大股东与管理层之权益冲突与平衡》,《Efox团队的危机与解散》,《鲁信(美国)有限公司与美国凯伦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恒通公司的控制权之争:公司章程与公司治理》,《wT公司员工为什么要罢工》,《涨价风潮中的香满楼》,《“IPAD”商标权属纠纷案》,《方维公司运营总监更迭的治理问题》,《管理者如何实现正式权力与非正式权力的平衡》,《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食品安全“云检测”服务管理》,《JX内衣批发广场如何抵御金融海啸之寒冬》,《未雨绸缪:百特中国的危机识别和诊断》,以及《华大物流基地运营系统设计》,共13篇案例。
《高等学校管理类专业基础课程教材:MBA粤商案例集》可供MBA及管理类研究生作为案例教学的教材使用,也可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作为参考读物。
从国美控制权争夺案看上市公司大股东与管理层之权益冲突与平衡
Efox团队的危机与解散
鲁信(美国)有限公司与美国凯伦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
恒通公司的控制权之争:公司章程与公司治理
wT公司员工为什么要罢工
涨价风潮中的香满楼
“IPAD”商标权属纠纷案
方维公司运营总监更迭的治理问题
管理者如何实现正式权力与非正式权力的平衡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食品安全“云检测”服务管理
JX内衣批发广场如何抵御金融海啸之寒冬
未雨绸缪:百特中国的危机识别和诊断
华大物流基地运营系统设计
版权页:
因此,许多国家公司法规定了股东表决权的代理行使及书面表决。投票代理与投票权征集一起运用,可以使投票表决权集聚,从而形成较大的表决力。赋予小股东诉权。股东行使司法救济最有效的手段就是股东的直接诉讼和代表诉讼(派生诉讼)。直接诉讼主要是小股东未能阻止股东大会通过对其不利决议的情形,而其股东会决议存有瑕疵时所采用的诉讼。有瑕疵的股东会决议包括:一是股东会决议不符合形式要件,即决议的形式违法;二是股东会决议的内容违法;三是决议的结果损害了股东合法权益;四是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参与表决的决议。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当违法行为人(包括大股东、董事、监事、经理人员)因其违法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拒绝或怠于向该违法行为人请求损害赔偿时,公司股东有权代表其他股东,代替公司提起诉讼,请求违法行为人赔偿公司损失。当然,股东诉权对大股东及董事、监事及经理人是很好的制衡手段,但若小股东滥用此项权利,则公司将疲于应付诉讼之扰,从而影响公司效益,最终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故各国立法时,对股东的诉讼权均有其规定,以避免股东滥诉。
3.2加强董事会的作用
3.2.1完善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制度源于美国。在美国法中,董事分为外部董事和内部董事。独立董事指外部董事或非执行董事,意为该董事不是公司职员却是公司董事会的成员,即不在公司担任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内部人及大股东间不存在可能妨碍其独立作出客观判断的利害关系(尤其是直接或间接的财产利益关系)的董事。一般而言,独立董事(非执行董事)对内部董事(执行董事)起监督与平衡作用。为了达到这一目的,独立董事(非执行董事)必须独立于公司之外。换句话说,就是他们不能与公司有任何影响其客观性、独立性的关联。独立董事的主要作用,在于防止内部人控制,保护各利害相关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