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经济学系列:政策法规对民用飞机产业发展的影响》以大型客机的研制为背景、以民机产业的发展为对象,从产业经济角度,全面总结了政策法规推动民用飞机产业发展的国际经验,系统阐述了各种政策法规对民用飞机产业发展的影响,深入探讨了我国民用飞机产业发展的法律需求与立法思路,以及可能面临的政策风险及其防范。
全书构思新颖、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可供民机经济性教学、研究人员,民机设计、制造、运营、管理人员,有关政府部门的行政人员、法律工作者以及对民机经济性及产业发展感兴趣的其他人员阅读,也可为民机产业的发展和经济性评估提供理论依据、经验借鉴和决策参考。
陈晓和、陈迎春主编的《政策法规对民用飞机产业发展的影响》在科学筛选和分类的基础上,对一些重要政策法规对民用飞机产业发展的影响进行了理论和实证分析,使研究结论和对策建议更具有针对性。本研究既有国内的政策法规,又有国外(国际)的政策法规;既有宏观层面的经济调控类政策法规,又有微观层面的市场管理类政策法规;既有政策法规的正面影响和促进作用,又有它们的不足和可能面临的风险;既有国际的成功经验,又有国内的现实思考,内容丰富、观点新颖,可供民机经济性教学、研究人员,民机设计、制造、运营、管理人员,有关政府部门的行政人员、法律工作者和对民机经济性及产业发展感兴趣的其他人员阅读,也可以为民用飞机产业的发展和经济性评估提供理论依据、经验借鉴和决策参考。
上篇 产业政策对民用飞机产业发展的影响
第1章 产业政策的影响
1.1 产业政策和民用飞机产业
1.2 产业政策影响的研究意义
1.3 国内外研究发展状况
第2章 产业政策影响民用飞机产业的理论基础
2.1 基本概念
2.2 产业政策作用的机理和机制
2.3 系统动力学
第3章 产业政策推动民用飞机产业发展的国际经验
3.1 美国促进民用飞机产业发展的政策
3.2 欧盟促进民用飞机产业发展的政策
3.3 加拿大促进民用飞机产业发展的政策
3.4 巴西促进民用飞机产业发展的政策
3.5 国外扶持民用飞机产业发展的主要经验
第4章 产业政策对民用飞机产业发展的影响
4.1 飞机产业发展的系统动力学模型
4.2 财政政策对民用飞机产业发展的影响
4.3 贸易政策对民用飞机产业发展的影响
4.4 科技政策对民用飞机产业发展的影响
4.5 天空开放政策对民用飞机产业发展的影响
第5章 我国民用飞机产业发展可能面临的政策风险及其防范
5.1 我国民用飞机产业发展可能面临的政策风险
5.2 我国民用飞机产业发展中政策风险的防范
第6章 主要结论、政策建议及研究展望
6.1 主要结论
6.2 政策建议
6.3 研究展望
参考文献
下篇 相关法规对民用飞机产业发展的影响
第7章 相关法规的影响
7.1 国内民用飞机产业的发展
7.2 国际民用飞机市场
7.3 相关法规影响的研究意义
7.4 当前的研究成果
7.5 研究内容及思路
第8章 相关法规影响民用飞机产业发展的理论分析
8.1 相关法规影响经济活动的一般规律
8.2 民用飞机产业的特点
8.3 相关法规影响民用飞机产业的特点、规律和途径
8.4 相关法规影响民用飞机产业发展的理论模型
第9章 相关法规推动民用飞机产业发展的国际经验及其启示
9.1 美国的经验
9.2 欧洲的经验
9.3 日本、巴西的经验
9.4 对我国的启示
第10章 民用飞机产业发展中主要相关法规的作用
10.1 厂商市场管理法规的作用
10.2 适航标准的作用
10.3 机场收费改革的作用
10.4 市场准人制度的作用
10.5 WTO规则的作用
10.6 低碳经济法规的作用
第11章 我国民用飞机产业发展的法律需求与立法思考
11.1 当前为民用飞机产业立法所面临的问题
11.2 对民用飞机产业立法的几点思考
11.3 为民用飞机产业立法的原则
参考文献
索引
后记
6.促进技术进步
飞机制造技术具有很强的军民通用性,它首先产生于军用,之后才逐渐转为民用。军用飞机制造技术长期处于领先地位,很多民用飞机都是军机的改进型;同时,民用飞机的成功也为军方提供了诸多技战术平台。例如,美国空军的E3预警机即以B767为平台。为了促进技术进步,1980年美国通过了《斯蒂文森一威德勒技术转让法》,其规定“为了充分利用科研投资,政府应努力将其技术转让给州、地方政府和民间企业”;《联邦技术转让法》则允许联邦实验室同民间企业签订“合作研究与开发协议”;美国国防部根据上述法令,制定了《国防部国内技术转让计划条例》,鼓励将国防部开发的或国防部委托开发的科技情报和技术诀窍按国家保密要求传播给地方政府或民间企业。这些法律的出台既使军民用技术的互通共用有了法律依据,也为军民用技术的相互促进提供了法律保障,从而有力地促进了技术水平的提升。
此外,1979年出台的《航空安全与噪声控制法》授予运输部长以空运安全和航空器噪声控制的行政管辖权,为机场和飞行器的噪声污染控制,提供了采取行政管理手段的法律依据。1990年颁布的《机场噪声和容量法》则根据新的环境要求,重申了美国国家航空噪声管制的基本政策和管制程序,为相关技术的改进和技术水平的提升提供了法律保障。
7.间接支持为主
从美国众多的立法中可以看到,许多扶持民用飞机产业发展的条文都不是直接针对某一型号的研制、测试、定型、量产和销售的,而是以预算支持等方式存在于各种法规和减免、延迟纳税的条款之中。这样做的好处就在于它可以促使企业在竞争中更加有效地去配置各种资源,在竞争获胜后才能获得政府的支持,否则不但得不到资助还会被淘汰。美国政府还以直接采购的方式间接支持民用航空产业的发展。美国所有的民用飞机制造商都曾经是或依然是美国国防合同的供应商。这说明政府采购对这些飞机制造商的发展曾起过非常重要的作用。例如,两次世界大战中美国政府的巨额军品采购就是美国飞机制造商得以迅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时,政府采购还可以促进美国飞机制造企业之间的竞争,防止垄断的产生。例如,1971年,当洛克希德公司濒临破产边缘时,美国政府就为其提供了2.5亿美元贷款的政府担保。美国政府的贷款支持和破产保护降低了飞机制造公司研发新型飞机的风险,增强了航空制造企业抢占民用飞机市场技术制高点的信心。当波音公司在F22的竞标合同中败下阵来时,政府又给它提供了部分研发补偿,此外,运用国家力量,支持民用飞机出口,也是其间接支持的方式之一。美国政府实行干预主义的出口鼓励政策,帮助美国民用飞机制造公司扩大出口,争夺市场份额,提高国际竞争力。政府运用补贴或出口鼓励等措施,对那些被认为存在着规模经济、外部经济的产业予以扶持,帮助本国厂商扩大市场份额和技术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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