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高专旅游专业'十二五'规划教材:旅游法规案例选编》选材范围广泛,特别是选取了海南省建设国际旅游岛以来部分已经发生并有定论的真实案例,贴近真实工作场景,分析思路浅显易懂、紧跟教学重点需求,以高职高专旅游类专业学生为主要读者对象,也可作为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考前辅导用书。
《高职高专旅游专业'十二五'规划教材:旅游法规案例选编》围绕旅游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选取海南省及全国旅游业近几年来典型案例作分析对象,以旅游法律法规条文为根据分析旅游案例,通过案例强化旅游业基础法律知识和重点法条。
第一章旅行社经营管理
案例一旅游接待标准降低引纠纷
案例二旅行社降低住宿标准,导致游客财物被盗
案例三旅游广告内容失真
案例四旅行社降低住宿标准引纠纷
案例五旅游合同中的格式条款
案例六擅加购物点、降低服务标准受处罚
案例七贱卖“面的”实为恶意串通
案例八降低标准,擅加娱乐购物应受罚
案例九合同变更后的效力问题
案例十游客不配合,导致航班延误
案例十一旅游合同中的兼并问题
案例十二收取“老年费”,年龄歧视实不该
案例十三旅游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是否成立
案例十四合同约定不一致,双方起纠纷
案例十五旅游活动中的赔付
案例十六合同约定不一致,未经游客同意委托他人接待
案例十七304名内地游客在澳门发生纠纷案
案例十八游客误解源于合同疏漏
案例十九如何看待旅游活动中的不可抗力问题
案例二十擅自改变行程引发纠纷
案例二十一游客垂钓触电,责任三方争执
案例二十二游客食物中毒,旅行社责无旁贷
案例二十三游客勉强加景点,事后投诉旅行社
第二章导游人员服务
案例一导游兜售物品实不应该
案例二导游改变旅游行程,迫使游客消费
案例三串通欺骗旅游者,为了回扣受处罚
案例四导游擅自增减旅游项目,缩短游览时间受处罚
案例五导游购买游客物品违规受处罚
案例六导游增加购物点,收取景区现金回扣
案例七未经委派私自带团实属违规
案例八惩罚游客不守时,导游方法欠妥当
案例九导游漏接旅游团应扣分
案例十游客下海玩水,导游应当提醒
案例十一增加景点游人疲惫,只顾赚钱实不应该
案例十二诱导游客逛商店,导游无权调顺序
案例十三导游甩团,司机宰客
案例十四旅行社监管不严,导游随意增减服务项目
案例十五高额出租车费实为不正当竞争
案例十六收取价格调节基金,实为敛财
案例十七投诉地陪“甩团”,竟是全陪冒充游客
第三章旅游饭店经营管理
案例一游客被鼠咬伤,旅行社为酒店担保
案例二游客中毒,酒店应及时上报
案例三项链丢失,游客遭殃
案例四未存贵重物品苦果难咽
案例五客人午夜惊魂,酒店应负责任
案例六游客在酒店内摔伤,责任该由谁负
案例七信息失真,险些失房
案例八游客在酒店接受色情按摩被敲诈
案例九宠物狗岂能上餐桌
案例十游客财物丢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案例十一酒店存在安全隐患,游客在客房失窃
案例十二酒店安排重房,导致客人财物失窃
第四章旅游保险与出入境案例
案例一配套保险该不该买
案例二事故发生在登车前该如何理赔
案例三游客突发疾病死亡,应用哪个险种赔付
案例四旅行社责任险的风险转移
案例五护照有不同类型,出境应注意
案例六游客国外违法被驱逐
案例七旅行社超范围经营出境游受处罚
案例八游客吉隆坡入境遭拒
案例九游客境外旅游被迫参加自费项目
案例十境外游览行程更改
案例十一出境无领队游玩问题多
第五章旅游交通案例
案例一司机过于自信,耽误游客行程
案例二游客遭遇交通事故,无合同也应获赔偿
案例三游客行李失窃,双方起争执
案例四驾驶车辆须谨慎,游客安全是第一
案例五车速过快,游客受伤
案例六涉外案件难度大,各方协力快速解决
案例七游客车上病亡,导游处理应全面
案例八司机带领游客买水果导致误机
案例九司机未拿回扣,竟甩导游
案例十恶意举报,司机受罚
附录一旅行社条例
附录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附录三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附录四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
附录五海南省旅游条例
一声尖叫把张某从梦中惊醒,睁眼一看,全陪坐在床上,眼睛看着床尾。张某顺着她的视线看去,看见一个男的蹲在她的床尾,只见那个男人快步上前抢全陪枕边的腰包。导游张某也不敢出声,因为头天晚上收的2万多元旅游团款就在自己枕边的工作包里。正在全陪与小偷拉扯之际,突然又从窗外跳进一个小偷,拿着全陪放在床边上的手机就往外跑,而之前的小偷抢到腰包后也跳出窗外。导游张某马上打开房门,大喊抓小偷,却无人应答,只有住在对面房间的驾驶员跑出来。导游张某迅速用手机报警,并打电话到前台,酒店只有前台一个服务员接听电话,却没有一个保安。10分钟后,警察赶来,保安才赶到现场。
第二天,酒店同意赔偿全陪4 400元现金(全陪被抢手机及包里有2 200元现金),安抚费1 000元;中餐时酒店为每桌客人加了酒水并提高了餐标。全陪和此团领队及酒店三方都在证明书上签字,表示不再追究此事。此事件处理结果三方都很满意。同时当地公安部门也已立案侦查。
思考题:
酒店的做法妥当吗?为什么?
案例分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第11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规定:“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由第三人承担责任;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旅游者请求其承担相应补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导游入住酒店,和其他客人享有同等的权利,其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犯。小偷潜入室内盗窃,在行窃过程中被发现,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以暴力相威胁的,转化为抢劫。本案中,全陪的损失是由小偷造成的,该损失和酒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有因果关系。案发时和案发后,酒店没有保安在现场,酒店显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负赔偿责任。酒店对该事件的处理是积极的、妥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