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 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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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仍在就业的劳动者众多。为了保障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及有关法律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制定了《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共二十四条,明确了用人单位与超龄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保障超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合法权益。
《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是我国首部明确超龄劳动者权益的专门规章,填补了我国现行劳动法律制度的短板。
中国法治出版社(原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主办的中央级法律类专业出版社,是国家法律法规标准文本权威出版机构和法律专业信息服务提供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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