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男,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人,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刑事行政审判研究部负责人,研究员,法学博士,法学博士后,博士后合作导师。先后在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商事审判、执行部门和民商事审判理论部门工作多年;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公司法、证据法。
个人专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条文释解与审判实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适用与案解》《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解》等。
参著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等。
主编作品(中国法院类案检索与裁判规则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裁判规则(一)》《民事诉讼证据裁判规则(一)》《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裁判规则研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裁判规则(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裁判规则(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裁判规则(三)》等。
编著作品(民事审判问答集成系列丛书项目):《民法典合同编审判问答集成》《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审判问答集成》等。
承担的研究课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诉讼证据规定研究(项目批准号:11&ZD17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四批)中国民事指导性案例库建设研究(项目批准号:12&ZD235)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