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系统论证了仲裁机构从服务者向主导者的角色转变,借助权力生成内容运行监督的分析框架,聚焦规则制定权、程序管理权、人员管理权、裁决核阅权剖析权力运行的风险,并试图建构多元化、多层次的权力监督和责任体系。同时,本书针对中国仲裁机构改革,提出政府引导行业自治司法协同的规范路径,以期为理解仲裁制度化演进提供新视角,为中国仲裁制度改革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方案。
序言 从历史的维度回顾国际商事仲裁的百余年发展,从临时仲裁向机构仲裁的转变,再到仲裁机构主导下国际商事仲裁制度不断完善,机构化和规则化已经成为仲裁制度演进的现实规律。从现实的维度出发,当前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国际商事仲裁作为内嵌于现代国际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在大变局时代进入变革调整期,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权力的崛起成为显著特征。因此,关注并研究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权力,对当前和今后国际商事仲裁制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中央高度重视仲裁制度改革,完善仲裁制度并提高仲裁公信力成为过去十年中国仲裁事业发展的目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更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高度对仲裁事业发展提出要求,将健全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纳入涉外法治建设的关键环节。无论是以往的改革经验,还是当前的改革要求,仲裁机构的改革和发展都是关键所在。尤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持续修订中如何以改革激发中国仲裁机构市场活力,以法治规范中国仲裁机构权力,成为各方关注和讨论的重点。所以,对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权力的研究,也有助于推动中国仲裁制度的持续改革和完善,对于当前中国仲裁制度发展具有价值。
冯硕博士的新作《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权力论》从历史和现实的维度讨论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权力问题。本书的出版具有三重意义:一是在学术层面,本书突破了商事仲裁领域传统研究中重规则、轻权力的局限,以权力为分析框架,揭示了仲裁机构在程序管理、裁决形成中的动态角色;二是在实践层面,本书为仲裁机构优化规则设计、平衡效率与公正提供了法理依据,并为当下中国仲裁机构体制改革及中国仲裁制度的完善提供了重要参考;三是从国际视野看,本书立足中国但超越地域,通过批判性分析国际主流仲裁机构的权力实践,为全球仲裁治理体系的完善贡献了东方智慧。
冯硕博士从硕士阶段便在我的指导下开展国际商事仲裁领域研究,并先后在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上海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上仲)参与仲裁实践工作,产出了许多具有影响力的学术成果。本书的撰写过程中,冯硕博士作出了大量的努力,作为他的导师,我也见证了他为此付出的心血,更为本书的付梓深感欣慰。希望他能够以此书为新的起点,继续围绕国际商事仲裁展开深入研究,取得更多进步。
是为序。
刘晓红 2025年7月1日
冯硕,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副教授、国际仲裁学院副秘书长,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上海市晨光学者曙光学者,入选上海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库。现兼任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副秘书长、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员等职。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私法、国际商事仲裁、数字法学等,先后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等,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法商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30余篇,部分成果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等转载。曾参与《仲裁法》《民事诉讼法》修订及上海地方仲裁立法和仲裁机构改革工作,多项成果获央广网学习强国、《法治日报》等主流媒体转载或报道。
序言/001
导言/001
第一章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权力的生成/023
第一节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权力的生成原因/023
第二节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权力的生成路径/039
第三节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权力的理论界定/057
本章小结/073
第二章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权力的内容/075
第一节仲裁规则制定权/075
第二节仲裁程序管理权/090
第三节仲裁人员管理权/113
第四节仲裁裁决核阅权/128
本章小结/141
第三章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权力的运行/144
第一节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权力运行的理论解构/144
第二节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权力运行的基本原则/156
第三节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权力的不当运行/172
本章小结/182
第四章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权力的监督/184
第一节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权力监督的原因/184
第二节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权力监督的方式/197
第三节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的责任体系检视/211
本章小结/225
第五章中国仲裁机构权力的检视与规范/227
第一节中国仲裁机构权力生成的检视/227
第二节中国仲裁机构权力运行的检视/243
第三节中国仲裁机构权力监督的检视/262
第四节中国仲裁机构权力运行的规范/275
本章小结/291
结语/293
参考文献/297
后记/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