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系统解析文化媒介的理论框架与实践范式,回顾文化媒介学的发展历史,阐释其所面临的挑战及应对方式。文化媒介的核心词为对话与创造,通过知识传递、感官体验及社会参与这三个文化实践模型, 进行文化的传播和跨文化的交流融合。本书作者以博物馆学专家、艺术史学家与策展人的独特视角,带领读者开展一次充满惊喜的艺术人文之旅,向读者介绍从事文化媒介工作所需具备的技术条件与策略方案。
*以国际权威博物馆学专家、艺术史学家与策展人的独特视角,介绍文化媒介工作的技术条件与策略方案。
*系统解析文化媒介的理论框架与实践范式,回顾文化媒介学的发展历史。
*通过知识传递、感官体验及社会参与这三个文化实践模型, 进行文化的传播和跨文化的交流融合。
媒介一词最初的拉丁语是 medius(希腊语 mesos,来自
印欧语系 medbyo),意为中间。后来,这个词在拉丁语中演
化为 mediatio,即法语中的 médiation,一开始的意思是由中
间分开,后来才有了媒介之意。媒介的本义是调解者:
调解者为了连接两方,用特定的方式使其产生联系,因此其
必须身处两者的正中间。哲学家可以说从古代起,便旗帜
鲜明地扮演起媒介的角色。他们的首要目标,就是解释自然,
使之屈服于逻辑、理性与语言的定律,即逻各斯(logos)。
对毕达哥拉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而言,这种媒介最先
进的表达形式就是教育。雅典学院、吕克昂学院和更晚些出现
的由亚历山大建立的博学园是其典范。媒介人是中立的、
无立场的第三人,目的是找到一个让所有人都能接受的方案。
因此,媒介人的出现似乎成了解决冲突的方式之一。与仲裁不
同的是,媒介人不会把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双方,而只会提出公
平的措施。这样的逻辑出现在外交领域,特别是在试图解决武
装冲突之时。我们以史为据 :1803 年,时任法兰西共和国第一
执政官的拿破仑 · 波拿巴向处于内战边缘的瑞士颁布了新宪法;
这部宪法被称作媒介法令,拿破仑也因此获得海尔维第共
和国的媒介人称号。
在一个较小的范围里,媒介人也能解决社会矛盾,如调解
个体间的冲突(离婚调解),或者社会群体间的对立(常见于郊区困难地区)。从 20 世纪 70 年代开始,特别是在这些领域中,
人们开始大量应用媒介媒介人这样的词汇,甚至在 1973 年,
法国政府专门创设了一个媒介人的职位,以瑞典巡视官[1] 为
蓝本,致力于改善公民与政府机构的关系。
至此,我们在学校、法庭和企业中都可以见到媒介人的身
影……为什么文化领域中不能有媒介人呢 ? 20 世纪 90 年代中
期,文化媒介的概念在针对青年就业发展的政策带动下开始
流行起来。文化媒介人与社会媒介人一起,为了在困难街区开
展深入的工作而受雇于法国政府。文化媒介一词也见于法国
的改革方案中,改革最终促成 2002 年法国博物馆法令的出台。
伊丽莎白 · 卡叶(Élisabeth Caillet)和艾芙琳 · 勒阿(Évelyne
Lehalle)合著的《走近博物馆 · 文化媒介》(1995)是第一部详
细介绍这个特殊行业的重要著作。
布鲁诺·纳西姆·阿布达尔是法国新索邦大学艺术史与文化社会学教授、系主任,专攻文化媒介理论与视觉符号学研究,担任法国文化部非公众文化权项目首席顾问。
弗朗索瓦·马雷斯为国际博物馆学权威,现任国际博物馆协会(ICOM)博物馆学专业委员会主席,卢浮宫学院特聘教授。提出博物馆性(Muséalité)理论,重新定义博物馆作为社会关系实验室的功能,强调其超越文物保管的社群联结价值,并推动国际博物馆数字文化创新中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