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我们
新书资讯 新书推荐 |
民法典时代担保人免责的108种情形
本书所述“担保”尤其是通篇中的担保,特指“保证、抵押及质押这三种担保形式”,书中所述“担保人”尤其是通篇中的担保人,特指“保证人、抵押人及出质人”,书中所指“免责”主要是指担保责任的免责,对于因民事法律行为不成立、被撤销或者无效等导致的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如担保人存在过错,可能还需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赔偿责任或合同无效赔偿责任。同时,免责既包括全部免责,也包括部分免责,既包括直接免责,也包括因债权人等的过错赔偿导致的实质间接免责。笔者采用较为通俗的表达方式让读者去理解新担保法体系中担保人免责的相关理论及规定,帮助非法律专业人士的普通大众尽可能理解新担保法体系中担保人免责的相关理论及规定。
你还可能感兴趣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