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是一部公认的伟大的政治哲学著作,是黑格尔庞大的哲学体系在社会伦理和政治领域的展开。本书为劳特利奇哲学经典导读丛书之一种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的导读,介绍并评价了黑格尔的生平、《法哲学原理》的写作背景,重点对《法哲学原理》进行了文本细读,分析其所反映的哲学思想,阐明了黑格尔的著作对哲学与政治思想的持续影响力。本书简洁明了、逻辑流畅,是哲学专业学生及哲学爱好者了解黑格尔及《法哲学原理》的入门书籍和重要指南,对政治哲学研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劳特利奇哲学经典导读丛书简介
劳特利奇哲学经典导读丛书精选多位影响西方思想进程的伟大哲学家,如笛卡尔、黑格尔、克尔凯郭尔、胡塞尔、海德格尔、维特根斯坦、德里达等的代表作品(《第一哲学的沉思》《精神现象学》《恐惧与颤栗》《笛卡尔式的沉思》《存在与时间》《逻辑哲学论》《哲学研究》等)进行导读。导读丛书作者及译者均为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知名学者,不仅深入地探讨了这些艰深的哲学著作所包含的论点、思想和持久意义,丛书还总括了这些哲学家的生平及主要思想,并整合了其他相关研究文献,旨在为国内哲学专业学生及哲学爱好者深入学习及理解原著,并展开该哲学领域研究提供优良读本。
1.进入黑格尔法哲学领域的重要桥梁,劳特利奇哲学经典导读丛书之一。破解黑格尔文本晦涩难懂的阅读壁垒,简明流畅,紧密贴合原著行文脉络,既是哲学专业学子的重要指南,也为所有希望理解这部经典著作的读者提供了绝佳的入门阶梯。
2.国外高分经典导读首次引入,填补空白。本书2002年由劳特利奇出版,是较早地、系统地解读《法哲学原理》的经典二手文献,其完备性、准确性、精炼性至今仍未有后来者超越。
3.黑格尔政治哲学领域顶尖专家,带领读者逐章逐节细读《法哲学原理》。作者杜德利·诺尔斯是黑格尔政治哲学领域的顶尖专家。在本书中,他对《法哲学原理》进行详尽疏解逐章解读,但并没有简单地复述黑格尔的观点,而是以一种清晰、严谨且具有批判性的方式,引导读者理解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中的核心概念。
4.专业译者精心翻译,忠于原文,译文精准流畅,以助读者更好地理解黑格尔的思想。
5.赵敦华、徐向东推荐,一本供黑格尔研究者、爱好者阅读的优秀导读。全书深入浅出、解释全面,值得每一位想要深入理解哲学经典的读者阅读。
编辑推荐
黑格尔是思想史上最重要的哲学家之一,是马克思的先驱者、康德的批判者以及反启蒙的非理性主义的对手。
他的《法哲学原理》被公认为最伟大的政治哲学著作之一,书中包含了黑格尔对人格、权利、财产、惩罚、道德心理学、市民社会、自由和战争等诸多主题的广泛讨论,其价值和构思,在很大程度上已为现代社会的具体实践所吸收。
本书是较早地、系统地解读《法哲学原理》的经典二手文献,作者诺尔斯他对《法哲学原理》进行详尽疏解逐章解读,但并没有简单地复述黑格尔的观点,而是以一种清晰、严谨且具有批判性的方式,引导读者理解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中的核心概念。他强调了黑格尔思想对于解决当代政治问题的持续相关性,将黑格尔与后来的自由主义者、社群主义者之间的论辩联系起来。
《黑格尔与〈法哲学原理〉》紧密贴合原著行文脉络,既是哲学专业学子的必读指南,也为所有希望理解这部经典著作的读者提供了绝佳的入门阶梯。本书译者黄涛贡献了精湛翻译,帮助哲学研究者和爱好者更好地理解黑格尔这一著作。
序言
奇怪的是,我仍然记得第一次阅读黑格尔的情形。那时我怀抱着十分轻松的心情从位于肯辛顿的国家历史博物馆回家,因为我刚刚得知岳父家的挡门石实际上是蛇颈龙的脊椎化石(至今我仍然保留着这块石头)。我是如此高兴,以至于在回家路上闪进一家二手书店,哲学书架上空空如也,但居然有一本考夫曼(Walter Kaufmann)的《黑格尔》,我买回这本书来庆祝这桩幸运事。在地铁上,我尝试着瞄了一眼他翻译的《精神现象学》的那个令人望而生畏的序言。
这里有一个都市神话的哲学家版本,它记录了一位著名的艺术家在一生中曾有过的一个最具爱欲的周末,他无法从床上爬起来,沉醉在阅读《精神现象学》的体验中不能自拔。一口气读下来!我无法记录那次在地铁上的爱欲体验,但还能回忆起文本带来的极度困惑的体验,同时也对考夫曼那明显真诚的信念深信不疑。他说,任何人都可以理解黑格尔(即便是黑格尔笔下最晦涩的段落),如果仔细地研究他的话。无论如何,这本书是如此有趣,不仅它的书面表达,还有那些故事,以至于我翻回到开头,从头读到尾。
在本书中,我尝试重新发现和与读者交流对考夫曼信念的这种确信。贯穿我有关黑格尔教导的始终,我一直认为,首要目标是要相信如果所有学生(考夫曼乐观地讲:所有普通读者)都足够努力地面对文本,他们都能理解黑格尔。这种确信在我努力撰写本书的过程中,一直是指导原则。我的朋友们认为这个计划很搞笑,已故的弗林特·希尔(Flint Shier)曾打趣说我想做的不过是拆开密涅瓦的猫头鹰的食丸,而斯坦利·克莱因伯格(Stanly Kleinberg)也仍然以他那独特的充满学究气的方式这样打趣。如果我厚着脸皮给这本书写一句我也能读懂黑格尔的口号作开场白,弗林特可能会,而斯坦利一定会狂笑不止。
即便出版人将这句口号放在巴士上做宣传,我也不认为它可以卖得更好。但我的体验是,越来越多的学生对黑格尔的作品感兴趣,尤其是对他的伦理学和政治哲学感兴趣。并且,这一兴趣可以得到很好的评判。黑格尔的重要的历史性价值已然得到稳固确立。无论是他作为自由理论反对者的立场,特别是作为卢梭社会契约理论的反对者的立场,还是作为伦理学中(以及其他领域中)康德方案的批判者的立场,以及他那既是马克思学说的来源,也是马克思学说的靶子的地位:这些对他的社会思想的标准定位需要我们清晰地揭示他的原初思想。
同样重要的是,黑格尔因对如今仍然困扰我们的哲学问题做出的高水平贡献而闻名于世。如果不去考察他说了一些什么,就去匆匆思考有关行动自由和社会自由,有关人权的性质,有关私有财产权的证成,有关惩罚的实践,有关行动者及其责任的归结,有关道德动机的品质,有关演绎道德义务的可能性,抑或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的当代对立,就是不明智的。并且,如果有人想要考察社会制度的资质,从家庭到经济活动(资本主义)的主要形式,到国家,黑格尔的反思就提供了一个非常有意义的开端,或者提供了一个有意义的攻击目标,这尤其是因为他的立场如此不同于如今我们常常会遭遇的人的那些立场。对于已逝的伟大哲学家的研究将会使我们走出当下的狭隘,但正如你们会发现的,黑格尔以多种方式提出了独特挑战。因此,我愿将本书作为指南,提供给想要通过解读黑格尔而在这些领域推进研究的人们。重复一遍,我的意图是澄清他的论证。但澄清也好,评注也罢,都不容易驾驭。为了能发掘最
可靠的解读或应该受到挑战的最强烈的立场,就必须以批判精神面对文本。针对黑格尔的立场,我并非没有共情,但我也并非只是共情者。我不要抹杀他在哲人中的形象,但也不想提升他的形象。我想要做的就是通过使他的著作变得容易理解,使他的著作更多地为我们所使用。这就是我的意图。更具体地讲,我不是打字机一般地对他表达敌意或热爱。我对政治哲学史及其伟大从业者的兴趣是通过如下热忱维系的,这就是要促进当下对他们讨论的问题的理解。
我时断时续研究和讲授《法哲学原理》有许多年了。在此我要特别感谢其他黑格尔学者对我的影响,这样做是恰当的。二手文献的品质高低是衡量一个哲学家之所以伟大的间接尺度,尽管对此我多有质疑,但黑格尔是现时代最幸运的哲学家,而我则是共同受益人。根据阅读顺序,我在此记录一下从中受益最多的著作:Raymond Plant的《 黑 格 尔 》(Hegel), 泰 勒(Charles Taylor)的《黑格尔》(Hegel),阿维纳利(Shlomo Avineri)的《黑格尔的现代国家理论》(Hegels Theory of the Modern State),维伊(Eric Weil)的《黑格尔与国家》(Hegel et lÉtat),伍德(Allen W. Wood)的《黑格尔的伦理思想》(Hegels Ethical Thought),哈迪蒙(Michael Hardimon)的《黑格尔的社会哲学》(Hegels Social Philosophy)以及 最 近 出 版 的, 尚 未 来 得 及 充 分 消 化 的 诺 伊 豪 瑟(Frederick Neuhouser)极其精彩的《黑格尔社会理论的基础》(Foundations of Hegels Social Theory)。
然而,这只是我接受其他学者的教益的一个很小部分,我阅读了其他一些书和大量论文,也从其他研究黑格尔的学生们那里学到了很多,比如说在英国黑格尔学会中,1998年在雅典和乔治亚州召开的美国黑格尔学会的会议上,2000年在剑桥召开的自由基金会赞助的学术研讨会上,这是由蒙克(Iain Hampsher-Monk)和苏利文(Noel OSullivan)召集的。我很幸运地遇到了我所教授的高水平的学生们,例如格拉斯哥的本科生和毕业生们,例如晚近的圣安德鲁斯大学的研究生和入选斯提林毕业计划的研究生们。偶尔还能遇上来自德国本土的对话者,他们耐心地回应了我基于德文本的缓慢阅读提出的问题。在此应该特别提及德罗斯特(Stephen Drost)和威尔海姆(Dagmar Wilhelm)。我和两位博士生马里奥特(Steve Marriott)和罗斯(David Rose)讨论了本书中的大部分材料,很幸运地取得了成功,和他们在一起,我不得不更细致地想清楚那些观点。我也要感谢格拉斯哥大学准予我学术休假,使我能推进这个写作计划。尤其是要感谢它的图书馆。
在此我要特别感谢我的朋友斯科卢普斯基(John Skorupski),他较平时表现出来的对黑格尔更熟悉。多年以前他在格拉斯哥参加了我开设的有关《精神现象学》的课程,在过去几年间,我们在安德鲁斯一起教授一门课程,这门课程主要集中在《法哲学原理》上面。课程采取的风格是我先说一部分内容,然后他在论证方面把我逼到墙角,要求我更充分地澄清和解释,或是要求我为自己的立场提供证成,要么是要求我回应他的异议。学生们也参与进来。这是
一种常规的、有益的经验。我回到家再做功课,并将这些问题中的许多内容写进了本书。我的工作也因此做得更好,它也使我保持了对此一计划的热情。我猜想这种(耗费成本)的联合教学在大学中是不常见的,在此我很高兴地讲述这一经验,我相信,它可以给所
有参与者带来很大的好处。
在此我也要表达其他一些感谢。感谢沃尔夫(Jo Wolff)同意我以目前的形式出版这本有关《法哲学原理》的书,感谢布鲁斯(Tony Bruce),尤其是要感谢劳特利奇的科佳里(Muna Khogali)催促我以一种最友好的方式完成本书的写作,感谢帕蒂森(Siobhan Pattinson)在本书出版的最后阶段提供的帮助,也感谢索萨尔(Anne Southall)为我提供的秘书工作方面的帮助,感谢劳特利奇出版社的两位推荐人,图尼克(Mark Tunick)和斯特恩(Bob Stern),他们对书稿进行了细致评论,给予了细节性的关注,这远远超出了审稿人的义务,我要感谢他们帮助我完善书稿。
在我的家中这本书享有神话一般的地位,伴随着我停笔和起笔,这也是家庭喜剧的另一个来源,在过去许多年间,伴随着这本书我零零碎碎写了不少文章和评论,但眼下是我获得胜利的少有的时刻之一,我要将这本书连同我的爱一道献给安妮(Anne)、凯迪(Katy)和赫伦(Hel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