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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规范的证明责任 证明责任连接着实体法和程序法,可谓民事诉讼之脊梁、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永恒主题。自我国引入现代证明责任理论以来,学界基本达成了规范说(也称法律要件分类说)作为我国证明责任理论选择的共识。然而,共识还远远谈不上稳固。理论上,针对规范说的批评从未停止。实务上,有意识运用客观证明责任观念审理案件的法官在我国仍属少数。因此,本书的问题意识,就是对以规范说为核心的证明责任基本原理在中国遭遇的挑战作出真实的回应。 本书的重心不是对证明责任以及规范说的基本原理进行整理。相较于对证明责任基本原理进行整体性研究,本书更愿意选择一种直面具体问题的进入方式,即,直接针对有可能引发争议的那些民法规范展开讨论,并在这种讨论中阐发、澄清基本原理。本书内容包括导论、十个民法制度的证明责任专题研究以及结论。其中,在证明责任理论上引起了争议、在诉讼实务中引发了乱象的十个具体证明责任疑难问题是: 善意取得制度中善意要件的证明责任问题 民间借贷诉讼的证明责任问题 违约金调减的证明责任问题 买卖合同标的物瑕疵的证明责任与通知义务问题 网络服务提供者帮助侵权责任诉讼的证明责任问题 环境侵权诉讼的证明责任问题 个人信息泄露侵权的证明责任问题 合同履行抗辩权的证明责任问题 表见代理的证明责任问题 证明责任倒置的方法论问题(结合善意取得制度) 尽管本书所有章节都属于从具体规范切入的专题研究,但这些专题研究在侧重点上并不完全相同。其逻辑推演大体为:首先澄清大陆法系证明责任的基本原理,然后对这些原理在《民法典》适用语境中予以应用和展开,最后对证明责任分析的方法有所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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