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软法治理机制既是一种治理机制,也是一种治理方式,更是一种治理思维和策略。它代表着对以政府监管为主的传统生态环境法治思维的突破,以及对新时期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法治形塑。本书立足于软法理论与环境法学理论的协调与融合,在“治理机制”的意义上深入剖析环境软法的运行机理和制度构建,旨在回答中国环境软法治理机制“为何有效”、“有何效果”以及“如何有效”等理论问题。
李天相,法学博士,厦门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硕士生导师,厦门大学法学院环境与能源法律研究中心秘书长,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研究方向为环境公法、环境司法。出版专著《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研究》,发表论文《市民公约在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中的运用》《环境公益诉讼原告利益的维度——以环保民间组织为视角》《“原则之治”下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的优化》《以协调与融合为核心的环境法学方法论初探》等。
目 录
绪 论
总 论
第一章 中国环境软法治理机制的本体解析
第一节 软 法
第二节 环境软法
第三节 中国环境软法治理机制
第二章 中国环境软法治理机制的兴起和意义
第一节 中国环境软法治理机制的兴起
第二节 中国环境软法治理机制的现实意义
第三章 中国环境软法治理机制的运作机理
第一节 中国环境软法治理机制的效力基础
第二节 中国环境软法治理机制的规制策略
第四章 中国环境软法治理机制的基本功能
第一节 生态环境治理功能
第二节 社会治理功能
第三节 中国环境软法治理机制功能预期的厘定
——基于两方面功能的协调与融合
第五章 中国环境多元规范体系下的软硬法协同治理
第一节 中国环境多元规范体系的形成和特点
第二节 环境软法的地位和任务及其与硬法的协同
第三节 法律规范中的环境软硬法协同
——以《循环经济促进法》为例
第四节 基层实践中的环境软硬法协同
——以社区生活垃圾分类为例
分 论
第六章 中国环境软法治理机制的两大类型及其代表性软法规范
第一节 中国环境软法治理机制的类型划分
第二节 中国环境软法治理机制两种类型的代表性软法规范
第七章 行政主体行为的环境软法治理机制
——以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为代表
第一节 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兴起及其软法性质
第二节 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行政自制的促进机理
第三节 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软法生成路径
第四节 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柔性规制内容
第五节 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灵活适用规则
第八章 社会主体行为的环境软法治理机制
——以市民环境公约为代表
第一节 硬法在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局限性
第二节 市民公约:城市生态环境治理需求的软法回应
第三节 市民环境公约的正当性
第四节 市民公约在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中的作用
第五节 市民环境公约的实效评估
第六节 市民环境公约规范内容的规范化建构
第七节 市民环境公约生成程序的规范化建构
结 语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