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法律似乎渗透了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本书着眼于西方社会对法律的天然且持续的需求,深入探究了法律构建的历史脉络,并审视了其在当代社会的快速发展。书中将教授、立法者和法官喻为法律剧场中的三位演员,追溯了法律规范性的三大创造性力量法律科学、立法和司法权各自的历史使命与功能。自中世纪国家形成以来,这三种力量相互依存,共同推动了法律的发展。然而这三者并非总能和谐共处。作者指出,政治立法与司法判例之间存在着长期的竞争关系。这种竞争关系可能引发巨大的紧张,削弱法律的约束力。法律的舞台,从来都不曾严格遵循既定剧本,它总是为自由组合、大胆创新和即兴创作留有空间。
雅克·克里南,法国图卢兹第一大学法律史教授,20042009年任法兰西大学研究院资深成员,出版著作《国王的帝国》《法国1320世纪的司法状况》等,获得过多项史学类和法学类大奖。
马莎莎,中国政法大学讲师、硕士生导师,博士毕业于法国索邦大学。研究方向为启蒙时代思想史、中西法律文化交流史、18世纪法国文学的中国形象研究、萨德侯爵与中国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1项、中国翻译协会横向课题与教yu部产学合作课题多项,发表论文多篇,译有《法国史》。
引言
法的泛滥
法治国
法的欧洲一体化
法律文化的统一性
前言
第一部分 民法科学:西方法律中的科学领域
第一章 作为欧洲法的模板与框架的罗马法
第一节 中世纪的共同法
第二节 罗马法与地方法
第三节 人为区分:大陆法系-普通法系
第二章 法国的罗马法继受
绪论
第一节 绊脚石:《观察谕》诏书
第二节 一个狂热的罗马主义者:图卢兹教授纪尧姆·马朗
第三节 巴黎律师布勒东尼埃:罗马法法国的普通法
第二部分 制定法律
第三章 法律的诞生与复兴(古代到18世纪)
第一节 现代法律的古典时代渊源
第二节 中世纪的法律复兴(1215世纪)
第三节 法律至上(1619世纪)
第四章 法国立法职能的辉煌与萧条(1920世纪)
第一节 可待追忆属于法律的好光景
第二节 立法的退却:回归法律的经典特征
第三节 法律的从属地位
第三部分 说法:解释法律
第五章 司法权的范围
第一节 法律的解释
第二节 衡平
第三节 判例法
第六章 法国司法职能的监督与划分
第一节 1789 年以前:司法的双重发源地
第二节 1789 年之后:二元司法体系
第三节 最高法院数量的倍增
结论
译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