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英格兰共和国》一书共三卷。第一卷一般性地论述了国家的形式与本质,并具体论述了英格兰国家的形式及构成。第二卷主要论述议会的权威以及在英格兰包括议会在内的若干种法院的诉讼与审判程序。第三卷则讨论了一些特殊的诉讼制度,例如英格兰的上诉制度、不采用陪审制审判的星室法院、监护法院以及教会法院等。作者本人称本书几乎完整地描述了我们国家的政制形式,尤其是在它不同于其他国家的那些方面。
本书成书于16世纪,且为多份手稿校勘编辑而成,本书采用的剑桥大学出版社版增加了导论、致读者和附录,为读者提供了更加完整且精炼的内容。
托马斯·史密斯(Thomas Smith,15131577),16世纪英格兰政治家、作家,精通古希腊文、拉丁文、希伯来文,深受古典文化与罗马法影响,是英格兰文艺复兴时期著名作家之一,尤其十分关注英格兰政制问题,代表作为《论英格兰共和国》。
戴鹏飞,现任职于宜春学院政法学院,研究领域为法理学、法理思想等。翻译出版了《公共舆论的力量》《思索英格兰与苏格兰的联合》《枢密院考》《中世纪的王权与抵抗权》《论华兹华斯的政治家气质》等多部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