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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刑罚的生成、嬗变与转型:以收所习艺为中心 读者对象:大众
清代刑罚,尤其是刑罚转型是学界长期关注的领域。但现有研究对清代刑罚转型的考察,大多局限于晚清修律时期,强调外来刑法理论的冲击与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清代对刑罚自主调整与创设的实践,也就难以展示清代刑罚变迁的自身逻辑和内在理路。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护理山西巡抚赵尔巽在奏请各省通设罪犯习艺所折中,首提“收所习艺”之概念,用以表达“收入习艺所学艺做工”的含义,成为清代刑罚变迁的转捩点。本书拟以盗窃犯罪为切入,围绕“收所习艺”这一核心概念,串联罪名、刑罚与狱政,呈现清代刑罚从身体刑向自由刑转型的完整图景,揭橥清代自身面对传统刑罚失灵与外来理念冲击下的刑罚应对,及其在刑罚近代化转型中的作用和影响。 本书以作者博士论文为依托,博士论文曾获中国人民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022)、第五届“曾宪义先生法律史奖学金”优秀博士论文奖(2021),学术水平得到了所在高校及学界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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