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教材在突出案例教学特点的基础上,力求做到与时俱进,满足现代国际商事活动的需求。在内容编写上,包括合伙企业法、公司法、外商投资法和外商投资企业法、商事合同法、国际货物买卖法、产品责任法、代理法、国际海上、铁路、航空货物运输法、海上保险法、票据法、国际商事仲裁。
沈四宝,教授,著名国际经济法学家,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前院长、上海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长、国际商会国家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主席、谷物及饲料贸易协会 (GAFTA)(伦敦)中国贸易委员会主席、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副主席;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组成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顾问,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会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评议组成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席、仲裁员,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政府法律顾问。中国商法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员、中央高级干部讲师团成员和中央法制讲座主讲人,荣获教育部颁发的“国家级教学名师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