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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的社会危险性条件研究
我国2012年修改刑事诉讼法时,基于审前羁押率高居不下的现状,对刑事强制措施尤其是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和逮捕措施进行大幅度立法改造。经过刑事诉讼法数年的实施,虽然社会危险性在降低未决羁押、强化人权保障方面作用凸显,但法律条款的模糊、认识理解的分歧和执法理念不同等仍导致社会危险性条件适用的虚置和标准的实践不一,社会危险性条件发挥的实质作用与立法期待仍有差距。因此,本书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分析基础之上对社会危险性条件适用的现状与缺憾进行反思和检讨,以明确社会危险性条件的未来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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