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 |
中美控辩协商机制比较研究
本书围绕中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美国辩诉交易制度的比较进行研究,作者主张这两个制度并非是同-层面上的概念,但相互具有借鉴价值。进而提出在中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控辩协商机制的适用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的问题,需要不断地总结经验和予以完善,尽可能地发挥控辩协商机制的正向功能,减少弊端,并进一步拓展控辩协商机制的适用空间,使其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综上,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答辩交易制度中,真正最具有对应性的,实际上是控辩协商机制,只不过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控辩协商的目的是为了促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在答辩交易制度中,控辩协商的目的是为了促使被告人作出认罪答辩。因此,为了使得比较研究的内容更加集中并避免由于概念不对应所产生的误解,本书最终将比较对象界定为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认罪答辩制度中控辩协商机制的比较。
你还可能感兴趣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