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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高等教育问责运行机制研究 本著作为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学立项课题公立高等教育问责运行机制(项目编号:17BGL171)的主要研究成果。预计在2021年5月底前完稿,预计总字数为26万字左右。本著作共分六章。第一章首先从问责的界定出发,经由对教育问责的界定,最终达成对公立高等教育问责概念的清晰界定,接着探讨公共高等教育问责缘起的实践现实和理论基础。第二章首次对公立高等教育问责主体、问责客体、问责内容、问责方式、问责结果处理等方面进行了较为清晰的阐释。第三章剖析了公立高等教育有效问责的运行机理,按照结构功能主义结构-过程-功能链条,将高等教育问责运行机制厘定在关系重构-责任重建-程序启动-责任追究几个环节。第四章是公立高等教育问责运行机制的国别比较部分,在对美国、德国、法国、俄罗斯、印度五国案例进行探讨的基础上,分析了世界公立高等教育问责的一般趋势和国别差异。第五章对文化语境与制度适切、大学自治与大学问责、问责与信任、事前问责、即时问责与事后问责、责任预设与责任追究、应答性问责与奖惩性问责、视界上移与底部下沉等几个影响公立高等教育问责运行逻辑的关键维度进行了剖析。第六章分析了我国公立高等教育问责运行机制的多维梗阻,包括权责不对等、问责主体缺位、问责客体模糊、问责范围不明、问责程序不完善、问责文化缺乏等方面,同时根据权责统一、道德自律与制度强制约束相结合、程序正当等原则,尝试提出构建我国公立高等教育有效问责运行机制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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