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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导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2号)于2002年6月25日发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0年12月13日《教育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进行了修改。从我国法律体系来讲,《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自始自终都有其独特的地位,在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无可替代的作用。它贯穿事故与责任、事故处理程序、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者的处理始终,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然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抽象化和语言的专业化给广大人民群众对其内容的理解造成了诸多障碍,同时也给从事学校法律工作的教师对法律的使用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加之,现有法律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如何正确理解和准确适用该办法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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