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林几教授是中国现代法医学的奠基人,他为中国现代法医学的创立和发展贡献了毕生的精力和心血。他虽然英年早逝,年仅54岁,但却为法医学事业不遗余力地奉献近30年。林几教授把法医学教学、科研和检案作为终身追求的事业,并开拓性地建立起我国现代法医学的学科框架、人才培养体系、鉴定运行机制、法医遴选机制和评价体系,奠定了我国现代法医学发展的基石。在他的不懈努力下,创建了中国第一个法医学教室国立北平大学医学院法医学教室,创建了中国第一个法医研究所司法行政部法医研究所,创办了中国现代法医史第一本法医学杂志《法医月刊》,培育了中国第一批法医专门人才中国有正式法医师之始,成立第一个法医学术组织司法行政部法医研究所第一届研究员研究会,开始接受全国各级法院委托的民事刑事案件成为全国法医学鉴定中心,开展法医学科学研究,白手起家,编写法医学教材……在长达30年的法医生涯中,林几教授将他对法医学教学、科研、检案等方面的研究成果,以及对法医学发展的思考和法医学体制的探索写成专著和论文发表,用于法医学教学与人才培养,纠正古代法医学检验错误、指导和规范科学检验鉴定,促进学术交流、推动法医学知识的普及和传播,给后人留下了十分宝贵的财富,给我们树立起一座不朽的丰碑。
治天下者以史为鉴,治郡国者以志为鉴。虽然林几教授已经离开我们70多年,但他对我国法医学事业所做出的卓越贡献,我们永远不能忘记;他把毕生精力献给我国法医学事业的可贵精神,永远值得弘扬。数十年来,关于林几教授的纪念文章、专著,不胜枚举。如陈康颐的《我国现代法医学奠基人林几教授》(法医学杂志,1986,2:1),郑钟璇的《林几教授和他的〈洗冤录驳议〉》(法医学杂志,1991,7(4):145-148) ,黄瑞亭的《林几传》(第四次全国法医学术交流会论文集·上卷,1991)、《法医青天林几法医生涯录》(世界图书出版公司,1995)、Professor Lin Ji(1897-1951). History of Chinese modern forensic medicine(Forensic Sci Int,1992;53:121)、《中国现代法医学发展史述评》(福建法学,1994,2:17-23)、《中国现代法医学奠基人、法医学家、教育家林几》(福建史志,1995,6:112-113)、《中国近代法医学人物志》(《中国法医学杂志》,2011,26(6):513-516)、《百年之功纪念林几教授诞辰110周年》(中国法医学杂志,2007,22(2):141-144)、《法庭科学的真谛重温林几教授〈二十年来法医学之进步〉》(证据科学,2012,20(4):489-499)、《林几教授与他的〈实验法医学〉缅怀中国现代法医学奠基人林几教授》(中国司法鉴定,2014,4:110-114)、《中国现代法医学奠基人林几》(闽都文化,2014,5:45-51)、《林几教授在日本侵华时期坚持法医学教育》(中国法医学杂志,2015,30(5):516)、《从文化角度谈我国历史上两个划时代法医人物的出现》(法庭科学文化论丛(第2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6)、《林几学术思想及其当代价值纪念林几诞辰120周年》(中国法医学杂志,2017,32(6):547-551)、《宋慈与林几学术思想的比较研究以司法鉴定文化为视角》(中国司法鉴定,2019,1:81-90),张其英、李金钟的《中国现代法医学的奠基人林几教授》(中央大学南京校友会、中央大学校友文选编纂委员会编. 南雍骊珠:中央大学名师传略. 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王一方的《林几与中国现代法医学的发端》(中国社会科学学报,2013-5-13,B01),姚远的《创立我国现代法医学的林几》(衔命东来:话说西北联大. 西北大学出版社,2018),田振洪的《林几的中国法医学史观探析》(中国法医学杂志,2020,35(2):204-209),胡丙杰的《中国现代法医学奠基人林几论著目录系年及述评纪念林几教授逝世70周年》(中国法医学杂志,2021,36(5):445-453,458)。《中国法医学杂志》1991年第6卷第4期开设了林几教授逝世四十周年纪念专栏,发表了陈康颐的《悼念我敬爱的老师林几教授》、丁涛的《忆林几教授》、胡炳蔚的《怀念我的老师林几教授》、张其英的《缅怀林几老师》、朱小曼的《忆我们的好导师林几教授》、史慧珠的《不该忘记他》、黄瑞亭的《留有清气满乾坤纪念中国现代法医学奠基人林几教授逝世40周年》等纪念文章;1997年12月20日,上海市法医学会举行纪念林几教授100周年诞辰座谈会,并在《法医学杂志》1998年第14卷第1期刊登了吴军的《我国法医学奠基人林几教授》、陈康颐的《忆恩师林几教授》、黄瑞亭的《〈拟议创立中央大学医学院法医学科教室意见书〉与林几教授的法医学教育思想纪念林几教授诞辰100周年》、赵子琴的《林几教育思想与我国现代法医学教育》、孔庆洪的《弘扬林几教授精神,发展法医事业》、孙永兴的《学习前辈启迪后人为发展我国法医事业而努力奋斗》等纪念文章;《中国司法鉴定》2017年第6期开设了纪念林几教授诞辰120周年专栏,发表了陈忆九的《据学理事实,公正平允,真实不虚浅析林几教授的鉴定承诺》、黄瑞亭的《1936年以前林几论文著作的综览》、田振洪的《论林几法医学教育思想的形成和价值》、马栋的《科研道德的几点认识以现代法医学奠基人林几教授为例》等纪念文章;2017年10月,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编辑出版了《林几诞辰120周年纪念文集》。此外,黄瑞亭的《中国近现代法医学发展史》(福建教育出版社,1997)、《法医说案》(福建科学技术出版社,2017),贾静涛的《世界法医学与法科学史》(科学出版社,2000),黄瑞亭、陈新山的《中国法医学史》(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5),黄瑞亭、胡丙杰的《中国近现代法医学史》(中山大学出版社,2020),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的《鉴证实录:50年代司法鉴定案例精选》(科学出版社,2013)等专著中也介绍了林几法医学贡献的内容,等等。这些文章、著作和文集,从不同侧面、不同视角展现了林几教授为中国现代法医学创立和发展呕心沥血、鞠躬尽瘁所做出的卓越贡献和远见卓识,弘扬了林几教授崇尚科学、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公正平允、真实不虚的鉴定理念,追求真理、维护正义、开拓进取、不断创新的职业精神,以及不求名利、忘我工作、甘为人梯、乐于奉献的高贵品质,激励了一代代法医后人在学术上孜孜不倦、业务上精益求精,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个人志向与祖国法医学事业紧紧联系,紧跟时代发展,勇于开拓创新,拓展学术领域,振兴法医教育,保障科学鉴定,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正因为如此,中国的法医学事业才能够在继承发展,在发展中创新,才能够在新时代铸就新的辉煌。
尽管如此,上述研究仅涉及林几教授所著论文、著作的一部分,由于年代较久、资料收集困难等原因,林几教授的许多论文、著作虽已发表多年,但却长期尘封在历史文献中无人问津。有鉴于此,笔者在研究我国近现代法医学史的过程中,利用各种渠道,克服重重困难,尽力收集、整理林几教授一生中所发表的论文和著作,写成《中国现代法医学奠基人林几论著目录系年及述评纪念林几教授逝世70周年》一文,2021年发表于《中国法医学杂志》。由于林几教授早期从事病理学研究,又曾担任卫生部门官员,参与卫生状况调查和医疗卫生法规修订工作,因此,其早期论文主要为病理学与寄生虫学论文,后期论文虽以法医学论文为主,也有不少关于医疗卫生法规和卫生管理方面的论文,而这些论文又与法医学工作紧密相关。在法医学相关的论文中,除法医学教学、科研论文外,尚有林几教授公开发表的鉴定书,包括在《法医月刊》1934年第811期发表的鉴定实例专号(共4卷100个案例),在《新医药杂志》1936年4卷第57期发表的北平大学医学院疑难检验鉴定实例(上中下3卷共50例),以及在《健康知识》《法医月刊》《北平医刊》《医药学》《医药评论》《司法行政公报》等刊物发表的鉴定书等。这些论文、著作和鉴定书,凝聚了林几教授毕生的心血和智慧,反映了我国现代法医学的发展历程,也代表了民国时期我国法医学发展的水平。这些宝贵的文献不仅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其研究成果目前看来仍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对中国现代法医学发展仍具有重要的参考和借鉴价值。基于此,笔者怀着无比崇敬的心情,以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将林几教授的论文进行整理,按照发表时间先后进行排列,由繁体字转换为简体字,并进行注释和述评,编辑出版《林几论文研究》一书,作为民国时期法医学文献珍藏系列丛书的第一卷,奉献于世人面前,让沉睡的法医学历史文献活起来,焕发新时代的生命力,绽放出新时代的光彩,并以此缅怀历史、致敬先贤、传承文化、启迪未来,珍惜时代机遇,走向新的辉煌。
本书内容主要包括林几生平、林几论著目录及概述、林几法医学论文注释及述评三大部分。限于篇幅,本书主要收集、整理林几教授所发表的法医学及其相关论文,并进行注释和评述。对其病理学与寄生虫学论文、医疗卫生与卫生管理论文仅列论文题目和概述。由于鉴定书数量较多,将单独进行编辑整理,后续作为民国时期法医学文献珍藏系列丛书另卷出版。
本书是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项目编号:2023WSYS007)、广州市医学伦理学重点研究基地的成果之一,由胡丙杰、黄瑞亭、陶黎阳编著。书中引用了一些专家的学术观点和研究成果。在编写过程中,还得到有关单位和许多专家学者的热情帮助,广州医科大学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陈戏墨主任、黄劲荣高工、王岗高工、林力嘉、林泽坤、马超锋,广州市卫生局原副巡视员梁小青女士等在文字繁简转换和校对方面付出了辛勤劳动,广州医科大学图书馆馆长袁林教授、采编部主任邱进友教授等为本书的文献收集给予了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致谢。
限于我们的学识和水平,加之时间仓促,本书难免有疏漏和不足之处,恳请各位读者、法医学同行和有关人士批评指正。
胡丙杰黄瑞亭陶黎阳
2022年8月18日
胡丙杰,1966年生,河南省杞县人。医学博士,广州医科大学副校长、党委常委,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主任法医师。1990年毕业于中山医科大学法医学系,后留校任教并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1994年12月至1995年6月英国威尔士大学法医学研究所做访问学者,2003年10月至2004年10月美国马里兰大学访问学者。长期从事法医学教学、科研、检案和卫生管理研究,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主编、副主编、参编《中国法医学70年理论与实践》著作和教材20多部,主持及参加国家和省部级科研课题20余项,获科技奖励5项。
黄瑞亭,1958年生,福建罗源人。1984年毕业于福建医科大学医学系。先后在西安医科大学、同济医科大学和中山医科大学法医系学习。现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管理办公室主任、主任法医师、硕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庭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福建医科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公安学院兼职教授。著作有《中国法医学史》《中国近现代法医学发展史》等20多部。发表论文《宋慈与林几学术思想的比较研究》《林几年表补充考证》等100余篇。
陶黎阳,1975年生,河南信阳人。医学博士,广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法医学与病理学副教授,兼任海峡两岸医药卫生交流协会法医学分会常委、副秘书长。在国内外发表论文30余篇,参编《中国法医学70年理论与实践》《医学形态学实验教材》等专著和教材,主持及参加国家和省部级科研课题10多项。
目录
第一章林几生平
第二章林几论著目录及概述
第三章林几法医学论文注释及述评
一、人力车夫心脏及脉搏之变态
二、超生体染色要义并其检查方法
三、新颖之血族鉴定方法
四、不妊症Sterilitt
五、司法改良与法医学之关系
六、氧化碳的中毒煤毒
七、最近法医学界鉴定法之进步
八、急性和慢性吗啡与鸦片中毒的病理解剖学研究
九、父权确定诉讼法对血球凝集反应现象(四簇)之运用及实例
十、阿片及吗啡中毒的病理实验
十一、谁残留的精痕之鉴定
十二、检查精痕之简便方法
十三、亲生子之鉴定:法医学上问题
十四、对北京市政卫生改良之管见是有望于卫生委员会者
十五、法医谈
十六、拟议创立中央大学医学院法医学科教室意见书
十七、吗啡及阿片中毒实验脑中枢系统内病象之新发见
十八、血族检验:亲生子鉴定
十九、法医学四种小实验(Vier kleine Verfahren der garichtlchen Medizin)
二十、对洗冤录驳正之实验
二十一、各国法医学毒物检查法纲要
二十二、检验洗冤录银钗验毒方法不切实用意见书
二十三、检验烟犯意见(OPINIONS ON THE EXAMINATION OF OPIUM ADDICTS)
二十四、《法医月刊》发刊辞
二十五、司法行政部法医研究所成立一周年工作报告
二十六、实验法医学
二十七、氰化钾中毒实验之说明
二十八、骨质血癊之价值及紫外线光下之现象
二十九、《法医月刊》鉴定实例专号弁言
三十、法医学史谈
三十一、司法行政部法医研究所第一届研究员毕业论文专号序
三十二、法医学史
三十三、积极整顿检政改进法医办法意见
三十四、罪犯心理
三十五、北平大学医学院法医学教室廿四年度疑案鉴定实例叙言
三十六、教授法医学的我见
三十七、北平大学医学院法医学教室鉴定检验暂行办法附所能鉴验事件及其征费分类表
三十八、法医学史略
三十九、已腐溺尸溺死液痕迹之证出新法
四十、现代应用之法医学
四十一、医术过误问题
四十二、新颁医师法之检讨
四十三、漫谈社会医学及实施社会医生应与法令的联系
四十四、对医院诊所管理规则之检讨
四十五、对改良医学教育的刍议
四十六、二十年来法医学之进步
四十七、现代法医所须知之枪弹检查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