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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控辩审三方关系研究 读者对象:刑事诉讼程序研究人员
本文除导论和结语外,共有五章组成。第一章,刑事诉讼构造与刑事诉讼原则。本章共分三节,在介绍刑事诉讼构造相关理论的基础上,阐述刑事诉讼构造中的如控审分离、审判中立、控辩平等等公理性原则,以及对于我国刑事诉讼构造中的控辩审三方关系产生重大影响的如配合制约、检察监督等政策性原则,以此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控辩审三方关系的检视标准。第二章,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立论基础与建构原理。本章共分三节,首先从刑事诉讼的范式转型切入,介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我国确立的背景。接着从目的论、效率论、正义论和真实论四个方面论述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立的立论基础或者说正当性根基。本章的最后,重点论述了审判中心、控辩协商、检察主导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建构原理。第三章,失衡与平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控辩关系。本章分为三节,从梳理控辩失衡“听取意见式”“闭门造车式”“确认核准式”三种“范式”出发,指出控辩失衡存在的“隐忧”。接着深入剖析产生这种控辩失衡的原因,其中既有我国传统诉讼观念影响,也有我国刑事诉讼审前程序固有的“结构性风险”的影响,还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设计和适用中的职权性与协商性逻辑混同等“后天缺陷”的加持。最后指出从失衡走向平衡,需要传统观念的现代转型,对“结构性风险”进行“系统性纠偏”。第四章,零和博弈与纳什均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控审关系。本章分三节,首先运用博弈理论提炼控审失衡的实践样态,指出实然状态中异化了的控审关系可以用“零和博弈”加以描述。其次分析问题成因,认为此中关涉理念冲突、权责冲突以及对于合意与能力的质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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