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 |
法律现实主义裁判范式研究 疑难案件裁判是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的棘手且持续讨论的问题。司法实践在疑难案件面前,往往据法无确定之法,不据法则无公认之理据;而与此同时,合宪性解释社会学解释等极富实践价值的裁判理据却由于种种原因找不到实践入口,寂寥地散落于理论的工具箱。这是一种遗憾,也是一个问题。司法实践中,疑难案件的法律化思维往往因与公共意见不协调而招致业内外的批评与指责,甚至引发公共讨论;社会化的思维则强化了司法的常理性而弱化了司法的法理性,而最终损害法治。在疑难案件面前,强化宪法原则、法律价值的引领作用,探寻规则与现实的衡平之策,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是我们必须面对的课题。而这一课题,法律界与法学界远未达成共识,对现实的深度关注,对实效的刻意追求,是法治的逆流还是法治的必然?是政治行为还是法律行为?是权宜之策还是长久之计?人们莫衷一是。如果司法可以关切现实,则如何关切才是法治的、有效的?我们更是较少深入。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法律现实主义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智识资源。
你还可能感兴趣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