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法律制度历来是法学界关注的热点。2015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将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基石。此后,改革新政叠出,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从学术研究跃升到制度构建。本书以此为背景,结合国家改革大势和政策内容,研究新时代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法律问题,探讨适合的制度方案。同时,结合我国自然资源产权改革的配套制度,延伸性探讨其中新问题,例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问题和地方政府间土地权属争议解决法律规则创新问题。本书共分为七章,研究内容集合了域外自然资源所有权理论演变、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属性、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主体制度、客体制度、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地方政府间土地权属争议解决问题。其中,最后两个主体的研究目前为法学界首次涉猎。
郭洁,女,辽宁台安人,博士,教授,民商法、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2005年至2014年任辽宁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郭洁教授八十年代中期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师从江平、张佩霖、巫昌珍、杨振山、史越等大家组成的导师组,奠定了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后又师从黄继忠教授攻读产业经济学博士学位。是辽宁大学优秀学术带头人,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会理事,辽宁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辽宁省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员,沈阳市人大立法委员会顾问,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聘咨询专家;最高人民法院《农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咨询专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与结项评审专家,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立项和评审专家;受聘2013年辽宁省特聘教授,入选辽宁省优秀人才支持计划(A类),入选辽宁省委宣传部新世纪中青年社科理论人才工程。曾获得的主要荣誉称号为:全国法律硕士优秀教师,辽宁省首届中青年法学专家,第二届中国法学优秀科研成果论文类三等奖,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政府奖)一等奖(一次)、二等奖(两次),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年会一等奖(三次),辽宁大学振兴奖(两次)。郭洁教授长期从事中国民法学、自然资源法制的理论和实务研究,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土地所有权一体保护民事法律制度研究》《农村发展与农民权益保护法律问题研究》,司法部法学理论与法治建设项目《农村土地使用权市场法律规制研究》,教育部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集体土地使用权民事立法研究》《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法律制度研究》。在《法学研究》发表论文2篇,在《中国法学》《法学》等法学专业CSSCI刊物上发表24篇,出版个人专著5部,其中《中国自然垄断产业规制权法律控制绩效研究》被经济科学出版社录入青年经济学家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