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阐述的是一种依存于判例,并从判例中引申出来的法理。判例成为本书的基本线索,以判例为载体,对刑法重大问题进行个案性的考察,进而对司法过程的思维方法进行学理上的评判。这个意义上的刑法学,就是本书之所谓判例刑法学。
陈兴良,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博雅讲席教授。兼任北京大学法治与发展研究院刑事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以及国家社科基金学科评审组专家等职。主要研究方向为刑法哲学、刑法教义学、判例刑法学,著作有刑法专著、刑法教材、其他刑法读物100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刑法论文500多篇。
上 卷
绪 论 判例教学法:以法系为背景的研究
第1章 刑法解释
第2章 罪 体
第3章 罪 责
第4章 未完成罪
第5章 共同犯罪
第6章 单位犯罪
第7章 竞合论
第8章 刑罚裁量
第9章 刑罚适用
附录Ⅰ 案名索引
附录Ⅱ 主题索引
附录Ⅲ 案名与主题复合索引
下 卷
第1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2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3章 侵犯人身权利罪
第4章 侵犯财产罪
第5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6章 贪污贿赂罪
第7章 渎职罪
附录Ⅰ 案名索引
附录Ⅱ 主题索引
附录Ⅲ 案名与主题复合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