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新解读·全新升级第5版】安全生产法解读与应用【12】
定 价:25 元
丛书名:法律法规新解读丛书
- 作者: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23/6/8
- ISBN:9787521634648
- 出 版 社:潘环环
- 中图法分类:D922.545
- 页码:248
- 纸张:山东江河微涂
- 版次:1
- 开本:32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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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库位:
“法律法规新解读”丛书作为一套实用型法律图书,历经四版,以其专业、实用、易懂的优点,赢得了广大读者的认可。自第四版后,相关法律规定已发生较大变化,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不少新的法律问题,第五版立足“实用”,以关注民生、服务大众为宗旨,切实提升内容实用性;致力“易懂”,使本丛书真正成为“遇事找法者”运用法律维护权利和利益的利器。本丛书选取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领域,将各领域的核心法律作为“主体法”,并且将与主体法密切相关的法律规定汇编收录。
《安全生产法解读与应用》分册收录了《安全生产法》的内容及关联法律规定。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其重要性毋庸置疑。202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安全生产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正,主要是完善工作原则要求、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本书通过解读主体条文并结合实务应用问答、案例指引等,使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及相关从业人员更好地遵守《安全生产法》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条文解读 紧扣条文内涵 解读精炼到位
实务应用 对标热点难点 精准答疑解惑
案例指引 拣选经典案例 权威准确实用
多重速查 实务案例术语 检索方便快捷
双色印刷 重难点更清晰 阅读体验更佳
电子增值服务 【法融】数据库支持
潘环环,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现任职于中国法制出版社。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民法典、劳动社保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等相关专业,法律功底扎实,写作经验丰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 3
第二条【适用范围】 - 4
第三条【工作方针】 - 4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义务】 - 7
第五条【单位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 - 8
第六条【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 8
第七条【工会职责】 - 11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 - 13
第九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 14
第十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 - 15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有关标准】 - 16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 - 16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16
第十四条【协会组织职责】 - 16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中介机构】 - 17
第十六条【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 18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 - 21
第十八条【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 - 22
第十九条【奖励】 -22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二十条【安全生产条件】 - 24
第二十一条【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 26
第二十二条【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28
第二十三条【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28
第二十四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 30
第二十五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的职责】 - 38
第二十六条【履职要求与履职保障】 - 43
第二十七条【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 - 46
第二十八条【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 47
第二十九条【技术更新的教育和培训】 - 57
第三十条【特种作业人员从业资格】 - 58
第三十一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 59
第三十二条【特殊建设项目安全评价】 - 61
第三十三条【特殊建设项目安全设计审查】 - 62
第三十四条【特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 - 63
第三十五条【安全警示标志】 - 65
第三十六条【安全设备管理】 - 69
第三十七条【特殊特种设备的管理】 - 75
第三十八条【淘汰制度】 - 76
第三十九条【危险物品的监管】 - 77
第四十条【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备案】 - 81
第四十一条【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和事故隐患治理制度】 - 83
第四十二条【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安全要求】 - 84
第四十三条【危险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 - 86
第四十四条【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 87
第四十五条【劳动防护用品】 - 88
第四十六条【安全检查和报告义务】 - 89
第四十七条【安全生产经费保障】 - 90
第四十八条【安全生产协作】 - 91
第四十九条【生产经营项目、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 - 92
第五十条【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事故抢救职责】 - 94
第五十一条【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 95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第五十二条【劳动合同的安全条款】 - 99
第五十三条【知情权和建议权】 - 100
第五十四条【批评、检举、控告、拒绝权】 - 101
第五十五条【紧急处置权】 - 102
第五十六条【事故后的人员救治和赔偿】 - 103
第五十七条【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和服从安全管理】 - 104
第五十八条【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义务】 - 104
第五十九条【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的报告义务】 - 105
第六十条【工会监督】 - 105
第六十一条【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 106
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六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 108
第六十三条【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批、验收】 - 110
第六十四条【审批、验收的禁止性规定】 - 112
第六十五条【监督检查的职权范围】 - 113
第六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配合义务】 - 119
第六十七条【监督检查的要求】 - 120
第六十八条【监督检查的记录与报告】 - 121
第六十九条【监督检查的配合】 - 122
第七十条【强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 122
第七十一条【安全生产监察】 - 127
第七十二条【中介机构的条件和责任】 - 127
第七十三条【安全生产举报制度】 - 127
第七十四条【违法举报和公益诉讼】 - 128
第七十五条【居委会、村委会的监督】 - 131
第七十六条【举报奖励】 - 131
第七十七条【舆论监督】 - 132
第七十八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 -132
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七十九条【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与信息系统】 - 133
第八十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体系】 - 134
第八十一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与演练】 - 135
第八十二条【高危行业的应急救援要求】 - 136
第八十三条【单位报告和组织抢救义务】 - 137
第八十四条【安全监管部门的事故报告】 - 140
第八十五条【事故抢救】 - 142
第八十六条【事故调查处理】 - 143
第八十七条【责任追究】 - 146
第八十八条【事故调查处理不得干涉】 - 146
第八十九条【事故定期统计分析和定期公布制度】 - 146
第六章 法 律 责 任
第九十条【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违法责任】 - 146
第九十一条【监管部门违法责任】 - 147
第九十二条【中介机构违法责任】 - 148
第九十三条【资金投入违法责任】 - 149
第九十四条【单位主要负责人违法责任】 - 149
第九十五条【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罚款】 - 150
第九十六条【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违法责任】 - 150
第九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违法责任(一)】 - 151
第九十八条【建设项目违法责任】 - 153
第九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违法责任(二)】 - 154
第一百条【违法经营危险物品】 - 155
第一百零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违法责任(三)】 - 156
第一百零二条【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违法责任】 - 157
第一百零三条【违法发包、出租和违反项目安全管理的法律责任】 - 158
第一百零四条【同一作业区域安全管理违法责任】 - 160
第一百零五条【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违法责任】 - 161
第一百零六条【免责协议违法责任】 - 162
第一百零七条【从业人员违章操作的法律责任】 - 163
第一百零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不服从监督检查违法责任】 - 164
第一百零九条【未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违法责任】 - 165
第一百一十条【单位主要负责人事故处理违法责任】 - 165
第一百一十一条【政府部门未按规定报告事故违法责任】 - 173
第一百一十二条【按日连续处罚】 - 175
第一百一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违法责任(四)】 - 175
第一百一十四条【对事故责任单位罚款】 - 177
第一百一十五条【行政处罚决定机关】 - 177
第一百一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赔偿责任】 - 178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百一十七条【用语解释】 - 180
第一百一十八条【事故、隐患分类判定标准的制定】 - 180
第一百一十九条【生效日期】 - 182
关联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 - 185
(2020年12月26日)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 189
(2014年7月29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 193
(2019年2月17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
(2015年12月14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 206
(2022年12月15日)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 211
(2013年12月23日)
实用附录
工伤赔偿计算标准 - 219
重要法律术语速查表 -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