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法学基础理论系列:法社会学》共分十三章,主要包括法社会学的基础研究与具体研究两个部分。前者是想搞清楚法社会学的几个基本问题:法社会学的历史概况与研究对象是什么;法社会学的研究方法有什么特色;西方主要的法社会学家的思想或理论包括哪些;什么是法律的社会基础;法社会学研究的未来趋势显示出哪些特点等问题。具体部分则重在对法社会学学科的主要内容进行探索,除了介绍相关领域一些经典性的研究成果,还运用法社会学独有的研究方法对相关领域的知识进行阐析。
何珊君,女,浙江宁波人,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博士,哈佛大学亚洲研究中心访问学者,资深律师。现为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法社会学、社会学理论的教学与研究。专著有:《法与非政治公共领域》、《拿起法律武器》等。在《江西社会科学》、《学海》、《人大书报资料》、芬兰《亚洲比较法研究》等国内外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
第一章 法社会学的概况与研究对象
第一节 法社会学的概况
第二节 法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与研究范围
第三节 在中国研究法社会学的意义
第二章 法社会学的研究方法
第一节 几种传统方法论
第二节 当代法社会学研究的部门方法论
第三节 法社会学研究方法的普适性与特殊性
第三章 西方主要的法社会学家及其理论
第一节 古典法社会学思想家
第二节 近代法社会学家及其理论
第三节 当代法社会学家及其主要观点
第四章 法律功能与法律效果
第一节 关于法律功能的理论
第二节 法律实效与法律影响
第三节 功能与效果研究的难题
第五章 法律的社会基础
第一节 法律的社会起源
第二节 法律的物质基础
第三节 法律的精神基础
第六章 法与社会的基本关系
第一节 法与社会结构
第二节 法与社会变迁
第三节 法与现代化
第七章 法律规范的社会存在形式
第一节 制定法与民俗习惯
第二节 活法与行动中的法
第三节 压制型法、自治型法与回应型法
第八章 立法的社会学观察
第一节 立法的首要条件
第二节 立法者的素质
第三节 立法的艺术与技巧
第九章 法律意识
第一节 川岛武宜的观点
第二节 帕特里夏·尤伊克、苏珊.S.西尔贝的总结
第三节 伊·亚·伊林的论证
第十章 法律文化
第一节 什么是法律文化
第二节 弗里德曼的理论评析
第三节 劳伦·本顿的研究
第十一章 法律制度
第一节 法律制度的总体描述
第二节 法律机构与权威扩散
第三节 法律程序与公众参与
第十二章 法律角色的社会学分析
第一节 柯特威尔的观点
第二节 文化分析范式:中国当下刑辩律师角色研究
第三节 角色研究的一般理论
第十三章 法社会学研究的未来走向
第一节 微观法社会学研究的特色
第二节 宏观法社会学研究的多元化
第三节 法社会学研究视角的拓展
后记
三、立法者素质的考察
如何考察立法者的素质,这既是对一个国家政治决策者的挑战,也是摆在我们法社会学研究者面前的一个大难题。假如从密尔的标准出发,第一个标准,即“不仅有经验和受过训练,而且通过长期而辛勤的研究又训练有素”,考察难度系数相对要小;而第二个标准,即具有对“法律的每个条款,必须有准确而富于远见地洞察到它对所有其他条款的效果”的能力,考察的难度系数很高。其实,萨维尼提出的立法者应具备的两种基本素养也在这一层次的标准上。这说明第二层次的标准尤其重要。
第一个标准,通常可以通过一些外在的硬性指标来测量,比如学历与专业,是否法学专业毕业,受过多少年的训练,在何处受的训练;职业经验,是从事法官、律师工作还是法学教育或研究工作,从业多少年,在哪些机构或单位工作,担任什么职务或从事具体的什么业务;有哪些成绩或成果,经办过多少案件,其中有哪些有影响的案件,发表过哪些论文和著作,参加过哪些重大或相关项目研究等等。但第二个标准,是个软标准,涉及的维度很多,还难以用硬性指标来测量。比如,怎么样才是“准确而富于远见”,什么才属于“洞察到效果”,又如什么才是与时代相匹配的“法律形式”,怎么样才算是“确凿把所握”,“与事物整体的密切联系”又是怎么样来衡量,诸如此类,假如要具体化为一些可测量的指标,其间难免会有许多歧义或争议环节。而这个标准又特别重要,它通常是决定着一部法律是恶法还是良法的核心环节,关系到一部法律对一个国家文明进程的影响与作用,也关系到这部法律的生命力。所以,对这个标准除采用一些指标测量起辅助性作用外,更多的要仰仗这个国家有一批卓越的思想家和法学家,有一批科塞所说的这个时代真正的知识分子,“他们表现得‘对神圣事物非常敏感,对他们宇宙的本质和控制他们社会的法则进行不同寻常的深思’。……他们以更高层次的普遍真理,对当前的真理提出质问,针对注重实际的要求,他们以‘不实际的应然’相抗衡。他们自命为理性、正义和真理这些抽象观念的专门卫士,是往往不被生意场和权力庙堂放在眼里的道德标准的忠实捍卫者”。①作为立法者,他们还要拥有科学家的精神与品格。同时,这个社会还要有一套能让真正拥有这些能力、具备这种学识智慧与水平的知识分子上升的制度与渠道。也意味着这个国家要有整体较高的思想与学术水平、文明程度及制度设置。在现有的水平下,那只能采用矮中取长的方法,选择特定社会中学识最丰富、思想最深远者,在选择的路径与制度上设计一套科学和有效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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