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和10月,国家主席*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的重大倡议,要求主动发展与沿线国家的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
为配合国家发展战略的实施,中国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组织编写了本书。本书编写过程中,上海德勤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北京威科亚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就相关内容提供了专业支持。
篇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税制介绍
阿尔巴尼亚
阿联酋
阿 曼
阿塞拜疆
埃 及
爱沙尼亚
巴基斯坦
巴勒斯坦
(略)
第二篇
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所签税收协定对比
表2-1 股息条款对比表
表2-2 利息条款对比表
表2-3 特许权使用费条款对比表
表2-4 消除双重征税方法(税收饶让)条款对比表
表2-5 税种范围条款对比表
(略)
第三篇 “一带一路”相关税收法律法规
章 出口退税
节 出口退(免)税政策
第二节 出口征税政策
第三节 日常管理和其他规定
第四节 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
第五节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
第二章 企业所得税
节 境外居民企业税源管理
第二节 境外所得税收处理
第三节 境外所得税收抵免
第三章 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
节 基本规定
第二节 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的税收规定
第四章 居民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
节 基本规定
第二节 居民企业参股外国企业
第五章 对外支付
节 基本规定
第二节 需办理税务备案的事项
第三节 无需办理税务备案的事项
第四节 如何办理备案手续
第五节 税务机关审查
第六节 外汇支付
第六章 转让定价风险
节 概述
第二节 特别纳税调整
第三节 成本分摊协议
第四节 受控外国企业
第五节 资本弱化
第六节 一般反避税
第七节 预约定价安排
第七章 境外税务纠纷解决
节 国际税收争端解决机制
第二节 可以申请启动相互协商程序的情形
第三节 相互协商程序管理机构
第四节 终止相互协商程序情形
第五节 撤回相互协商申请
第六节 缔约对方主管当局请求启动的相互协商程序
第七节 税务总局主动向缔约对方请求启动的相互协商程序
第八节 协议的执行及法律责任
第八章 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
第九章 境外投资外汇管理
第四篇 税务师事务所相关案例和产品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