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我国已故著名法学家、民法学泰斗、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终身研究员与终身教授谢怀栻先生的代表作之一。该书是谢老生前关于民法总则的相关论述及立法建议,书中所收论文多为谢老生前颇有影响的著述,经张谷教授按照我国民法总则的体系加以编排,集中展现了作者在民法总则方面的心得。
谢怀栻(1919-2003),湖北省枣阳县人。1938年入中央政治学校大学部法律系,1942年毕业。1944年后历任重庆、台北、上海各地法院推事。1948年任上海国立同济大学法律系副教授,讲授民法、民事诉讼法。1951年到北京中国新法学研究院工作,随后该院改为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在该校哲学教研室工作。1979年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工作,任副研究员、研究员,兼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于1988年退休。2002年被聘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终身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