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从法律文化的分析视角切入,深入考察中国近代以来的司法理念发展进程,梳理主要脉络。前三章主要阐释中国传统的司法理念,以及这些理念的文化成因、基本特点及其重要表现形式;第四章到第八章讲述从晚清到当代,中国司法理念在不同时期的不同表现形式,造成这种差异的各种决定性因素,以及当时的司法理念与社会发展实际的契合问题。本书通过分析从传统司法理念向当代司法理念的历史转变的基本规律,揭示这一转型的内在机理及特点,进而探寻司法理念发展的中国道路和中国模式,并指导实践。
马毓晨,女,汉族,1981年生,山东宁阳人。2017年在中国政法大学取得法学博士学位,专业为法学理论,研究内容包括法律文化、司法改革等相关领域。发表的文章主要有:《调解自愿的原因分析及对策》(《法界天平》2015年第5期),《省思中国大陆当前婚姻法制发展的价值取向》(《衡平天下》2015年第7期),《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及其在气候诉讼中的适用——兼评“地球之友”等原告起诉美国进出口银行及海外私人投资公司案》(《人民司法》2016年第9期),《加强绿色教育助推生态文明建设》(《中国教育报》2018年3月1日,第二作者),《论自愿选择司法调解的法律文化基础》(《法制日报》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