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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地方条约辑存
宋、辽、金、元时期,条约作为国家法律的补充和实施细则,在治理地方事务中广泛使用。明代和清代前期,条约成为地方立法的主要形式,颁行数量尤为众多,其内容涉及社会生活管理的各个领域,是研究古代地方法制的珍贵资料。古代地方条约大多失传,编者历时多年,在检索一万七千余部古籍的基础上形成此成果。全书收入宋、元、明、清地方条约425件,分为综合、吏政、田土、钱粮、仓储、漕运、盐政、学政、书院、风俗、军政、保甲、弥盗、乡治、乡约、狱政、营造、河工、蠲恤、杂规20类编辑。本书是首次对中国古代地方条约的辑佚、汇编,从多个方面填补了中华传统法律的馆藏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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